食品藥品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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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況】 全年出動執法人員1100余人次,受理藥品器械舉報、投訴71件,舉報查處率達到100%;檢查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及醫療機構320家,立案查處違法案件42件,當場行政處罰76件,責令整改138家,搗毀制假窩點1個,取締無證經營窩點3個。 【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行動】 年內,共檢查各類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1771家,食品生產企業及小作坊35家,對檢查中發現問題的企業下發整改通知書6份。檢查食品經營者953戶,食品添加劑經營者109戶,餐飲單位424家,各類學校食堂35家。抽檢食用農產品樣品40份。檢查中未發現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使用違禁農藥獸藥等違法行為。對奶制品生產企業抽樣90各批次,未發現三聚氰胺。25家肉制品生產企業抽檢可疑肉制品15個批次,檢測亞硝酸鹽含量,合格13個批次。對外調生豬按照5%的比例進行檢測,共檢測2150頭生豬,檢出2頭瘦肉精陽性豬,已按照法定程序進行無害化處理。 【開展學校食堂調研及農村家宴管理調研】 年內,共出動124人次,走訪全市21個鄉鎮,組織72人召開了10場座談會,撰寫《泰興市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現狀調研報告》及《泰興市農村家宴管理調研報告》。草擬《泰興市關于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意見》(草稿)。 【“安全用藥在農村”專項行動】 年內,對鄉(鎮)及以下醫療機構、非法行醫、“非藥品”冒充藥品、郵售郵購藥品、生物制品、醫療藥品廣告、計生藥具市場等七個重點方面開展專項整治。對問題嚴重的邊遠鄉鎮分界鎮(長生)、珊瑚鎮進行聯合執法檢查,取締3個無證行醫窩點、1個無證經營藥品窩點,并查處1家違規經營的零售藥店。同時,建立和完善農村用藥安全長效管理機制,發放各類藥品管理臺賬,指導農村醫療機構規范、合理使用藥品。宣傳“安全用藥在農村”專項行動的意義,向群眾發放安全用藥手冊,講解安全用藥知識,接受群眾咨詢和舉報投訴,提高廣大群眾安全用藥意識。 【規范藥品藥械市場監管】 年內,開展廣告藥品專項檢查,全年向工商部門移交20起違法廣告。開展清理過期乙類非處方藥零售點和過期零售藥店的專項檢查,共收回過期的藥品經營許可證12張,同時幫助1家乙類非處方藥零售點轉為正式零售藥店。開展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專項檢查,針對生產電氣產品、無菌醫療器械產品的12家醫療器械生產企業進行了檢查。年內,對4家藥品生產企業、17家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實施全面檢查,確保不發生源頭性的藥害事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