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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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2009年,完成審計45個項目,審計調查1個項目,市政府交辦事項11件,查處各類違紀違規問題金額16337萬元,揭露損失浪費金額35萬元,發現侵害群眾利益12萬元,已上交財政3327萬元、歸還原資金渠道80萬元,政府建設項目核減工程款2477萬元,移送紀檢監察、司法機關處理事項3件,發布審計結果公告7份、審計情況4期。在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審計中,查出未按規定征收、繳納預算收入,財政收入核算不實,未落實收支兩條線和專戶管理規定等問題共計12818萬元,已上交財政3299萬元;對12個部門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查出隱瞞轉移截留預算收入,未落實收支兩條線和專戶管理規定,財政性收入征收和預算管理不規范,超預算和無預算安排支出,私設“小金庫”等問題共計3517萬元;對2個鄉鎮財政決算進行了審計,查出未按規定征收、繳納財政收入,違規改變資金用途等違規問題計17萬元,已上交財政5萬元;實施了農村新五件實事專項資金、第七期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國土局3年各類收費7個專項資金審計和審計調查項目,審計(調查)專項資金總額64136萬元,查出違規金額324萬元、管理不規范金額24326萬元,已歸還原渠道資金51萬元,促進撥付資金到位1327萬元;實施了10個建設項目的預、決算審計,項目投資額25865萬元,完成投資額25248萬元,核減預算617萬元、核減決算1996萬元,平均核減率為10.35%;對市體育中心、開發區管委會大樓、行政服務中心、職教中心校等重點項目實施了跟蹤審計,涉及投資總額6億元,年度內共核減工程進度款1000萬元,通過審計建議節約投資500萬元;實施3個鄉鎮、9個部門領導干部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查出違規金額730萬元、管理不規范金額8872萬元。 【審計建議促新農合政策調整】 2007年至2009年,農民健康工程專項資金審計均對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籌資管理辦法提出完善建議,市政府采納后,對籌資管理辦法進行了調整,參合農民個人賬戶額從2008年每人每年20元調整為2010年的150元,其中財政補貼增至每人每年120元;參合農民在鄉鎮衛生院、市二級醫院和市外醫院可報醫療費用最高補償比例從2008年的55%、40%、30%上升至2010年的70%、50%、35%。 【《泰興市黨政領導干部任中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辦法》出臺施行】 2008年11月26日,市委辦、市政府辦下發了《泰興市黨政領導干部任中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辦法》(泰委辦發〔2008〕98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暫行辦法》明確領導干部任中經濟責任審計(以下簡稱任中審計)納入計劃管理,由市委組織部根據市委、市政府工作重點和干部監督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會同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市聯席會議)其他成員單位提出任中審計建議名單,經市聯席會議研究確定并報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備案后,市審計局納入審計項目年度計劃安排并組織實施。同時要求在分類提出鄉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市級機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等對象審計內容的基礎上,堅持以績效審計為重點,突出檢查評價領導干部在有關經濟活動中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履行職責、廉潔自律等情況。《暫行辦法》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不斷加快由事后監督向事前、事中監督轉變的步伐。年內,經泰興市編制委員會批準在審計局增掛“經濟責任審計中心”的牌子。 【中江泰興公司專案查證】 因中江泰興公司集資建房引發群眾上訪,根據市委領導交辦,審計局于2009年1月對2004年至2008年該公司使用市財政借款270萬元的情況進行了專項查證,一并審計調查了該公司預收房款、職工身份置換金和集資款兌付等情況。經審計查證,該公司存在高息集資、財務混亂等問題,移送市監察局對此進行立案調查。2009年4月29日,該公司原經理張某某因涉嫌犯受賄罪被刑事拘留,5月12日被逮捕。2010年1月5日,泰興市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張某某犯受賄罪、商業受賄罪、貪污罪、詐騙罪、合同詐騙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并處罰金40萬元,沒收財產74萬元;其退出的違法所得的贓款322.85萬元,其中受賄、商業受賄的245.8萬元予以沒收,詐騙、合同詐騙部分的77.05萬元發還相關被害人。 【市職教中心校征地拆遷補償資金專案查證】 根據市委領導交辦,審計局于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對市職教中心校征地拆遷補償資金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經審計查證,拆遷工作人員張某某以拆遷戶名義領取拆遷補助款,移送市檢察院立案偵查,泰興市人民法院以張某某犯貪污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 【計算機審計應用】 年內,全市推廣現場審計實施系統(AO)和審計管理系統(OA)的應用,探索信息系統審計方法,所有項目使用AO實施審計,提高了工作效率。在市自來水公司水費收費系統審計中首次開展了信息系統審計實踐,查出該收費系統抄表記錄數據中11.01%用戶無抄表記錄、6828條五次以上用水量為零的記錄、3005條記錄存在用水量計算不準確、831條記錄用水量在500噸以上的用戶按居民用水標準收費及少數記錄收費金額計算不準確、少收滯納金等不足之處,推動被審計單位出臺新的規章制度,加強水費收費的管理。年度內提交5篇AO審計實例,被國家審計署評為應用獎,審計信息化考核列泰州市審計系統第一位,被省審計廳表彰為縣級審計機關信息化工作先進單位。 【開展審計結果公開】 年內,公開農村新五件實事專項資金審計結果、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審計結果和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結果等審計事項7件,分別在《今日泰興》或政府網發布公告,將審計監督和社會監督相結合。 【審計隊伍建設】 年內,嚴格執行審計署“八不準”審計紀律,培育以“責任、忠誠、清廉、依法、獨立、風險”為內容的審計文化,加強審計隊伍建設。年內被泰興市委表彰為2007-2008年度先進基層黨組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