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時八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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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燈圓子落燈面 元宵節的由來傳說很多。據說道教信奉“三官神”,“三官神”各有生日:“天官神”正月十五生,“地官神”七月十五生,“水官神”十月十五生。“三官神”對人們可起到“天官賜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的作用,因此人們便把正月十五稱為上元節(又稱“元宵”、“元夜”),七月十五稱為中元節,十月十五稱為下元節,并逐漸形成了“鬧元宵”的風俗,祝愿新的一年五谷豐登,安居樂業。正月半的月亮是新年第一個圓月,象征著團圓、美滿,是個非常吉利的日子,人們過元宵節,主要是為親人團聚,表達對美好生活的企盼。 有人說,元宵節是人們跟玉皇大帝智斗而來的。傳說很久很久以前,大地上到處是兇猛的野獸和飛鳥,它們常常襲擊百姓、傷害牲畜,于是大家就組織起來獵殺這些害人蟲。一天,一只碩大肥實的天鵝被人們用飛箭射中,雙翅拍了幾拍便嗚呼哀哉了。誰知這可惹下了天大的禍事。原來這只天鵝是玉皇最愛的看門的神鵝。為了替神鵝報仇,玉皇決定在正月十五這天晚上派十萬天兵天將到人間,將地上的一切全部燒光。玉皇的女兒們都十分善良,她們商議決定派七仙女下凡,把這個消息告訴百姓。消息傳來可把人們嚇壞了。這時,一位老人想了個主意,說:“在正月半前后三天里,家家戶戶掛上燈,燃放鞭炮和煙火,這樣玉皇就以為人間起大火了;另外再做一些最好吃的湯圓獻給天兵天將,請求他們不要放火。”大家覺得這個主意最好,就立即準備起來。正月半這一天,天兵天將真的來了,人們立刻把熱騰騰、香噴噴的湯圓端出來給他們吃,又放鞭炮又點煙火歡迎他們,天兵天將十分開心,沒有放火就走了。玉皇在南天門一看,只見地面上紅光閃閃,煙霧迷漫,響聲震天,以為大火在燃燒,得意極了。就這樣,人們保住了生命財產。以后每年的正月半,大家都要張燈結彩,吃元宵,好好地慶祝一番。還有人說,自從嫦娥奔月之后,其夫后羿晝夜思念成疾。正月十四夜上,一個童子來求見后羿,稱是嫦娥派來的使者,說“夫人知道你非常想念她,叫你明天用米粉作成丸子,圓圓的如滿月,放在西北方向,呼叫著夫人的名字,三日內夫婦可團圓!”后果真夫妻團圓。這個故事人情味兒真濃,反映了元宵之夜人們追求團聚的強烈愿望。宋代大詩人歐陽修詩云:“去年元夜時,花市燈如晝,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后……”,就是這一美好愿望的寫照。 “高燈圓子落燈面,今年吃過望明年。”泰興民俗,正月十三(農村十四)高燈,十八落燈,月半則是燈節高潮,這就是元宵燈節,民間俗稱“正月半”。這是每年春節期間節慶活動的最后一個節目。高燈之日晚,舉家吃過圓子(寓意圓圓滿滿),孩子們即點燃彩燈,在路上邊跑邊唱:“燈來了,油來了,家家人家都來了”。此唱彼和,招來了許多燈,排成長龍。歡樂祥和的氣氛一直持續到正月十八晚上,吃過面條(寓意長壽),宣告落燈,過年才算正式結束。從第二天起,人們又將投入緊張的生產活動中,為獲取更為豐碩的果實而勞作。 元宵節期間,除舞龍燈、蕩花船、踩高蹺等娛樂活動外,還有逛集場,帶親媽媽等許多民俗活動。晚上放哨火、放飏燈也是一大特色。哨火是在野外以干草點燃的火,其源于戰國時代。據《管子•輕重甲》載:“管子入賀齊桓公說,齊人在北澤燒荒,火光之下,荒地開辟,農夫有百倍之利。”放火燒荒,辟地播種,以草灰肥田,是古時刀耕火種的原始方式。后用于戰爭時的信息手段。烽火臺上一有濃煙烈火,即有戰事,兵家則迅速采取對策,故哨火在歷史上曾起了相當了不起的作用,后逐漸演變成元宵節的民間活動。放飏燈也是元宵節期間應時即景的一大樂事。好熱鬧的人們用白紙或紅紙糊成半人多高的密封筒狀,四圍粘貼在直徑二尺以上的竹篾圈成的圓箍上,朝下騰空,以煙火充斥其中,在竹箍內用鐵絲打成直線,中間系牢點著的油捻子或膠鞋、車胎等易燃物,待煙火薰足,飏燈就騰空而去,直上云霄。三國時諸葛孔明指揮作戰,夜間行軍常以飏燈作為引路的信號,故人們又稱其為“孔明燈”。泰興曲霞地區不少人好玩飏燈,有的年份高燈時多達數千盞,約時齊放,蔚為壯觀。 正月半是一年中的首次月圓之時,舊時人們認為月亮作為太陰,被看作是女性的保護神,專司婦女生育。因此正月半就隱含著乞月感孕的文化成分。所以在民間,每年正月半的清晨,如果莊上有新媳婦結婚后兩年還未懷孕的話,就會被左鄰右舍的漢子們拖出家門,前拉后趕,繞著大屎缸轉,一邊轉一邊用扒灰老兒、掃帚或木棍在后面趕打,只要不打臉就行。據說這樣即可懷孕生子。新媳婦的丈夫、公婆求子心切,則遞煙抓糖,表示感激,甚至縱恿人去參與,直至新媳婦答應“今年養小伙”為止。如果當年未生小孩,下一年正月半還得“外甥打燈籠———照舅(舊)”,今此陋俗已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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