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起居篇
|
衣著服飾奇趣 人之衣著服飾,不可或缺。舊時男人著寬袖袍服,束發于頂,到了大清朝代,男子則剃發蓄辮,著長袍,馬褂,瓜皮帽。直到解放以后,仍有極少老者長辮垂地,以示忠于大清王朝。民國以后,孫中山先生移風易俗,剪辮易服,他經過縝密思考,廣泛征求意見,親自設計了深受國人歡迎的“中山裝”。從此上到國家領袖,下到平民百姓,舉國崇尚中山裝,蔚成風氣。 中山裝上衣四個明袋,成雙成對,均衡對稱,很符合人們的審美習慣。上下左右四個口袋上加上軟蓋,各釘紐扣一枚,既美觀又安全,可防袋內物品遺失。下面的兩個稍大的明袋,采用能縮張自如,頗具彈性的“琴袋”式樣,以便于放置書本、筆記本等類的必需品之用。褲子前面開縫,一律用暗扣;左右兩側各置一暗袋,還另置一“表袋”。這種褲子穿起來方便,褲袋也可放置隨身攜帶物品。此外,褲袋的腰部打褶,褲管翻腳也有異于其它服裝,成為中山裝的特色之一。總之,中山裝美觀、大方、實用、方便,既可作禮服、“國服”,又可作日常便服,成為最受人們歡迎的服裝之一。 成年女人的服裝除城鎮富家小姐、太太能著上旗袍外,民間一般婦女多是大衭頭,粗褲管,束腰裙,別有一些情調。旗袍被認為是東方傳統的女裝,她的造型與婦女的體態相適合,線條簡練,優美大方,四季相宜,雅俗共賞,體現了中華民族傳統的服裝美。“文化大革命”期間,旗袍與其它“封資修黑貨”一起,掃進了“歷史的垃圾堆”,不分男女,均以黃軍裝作為最時髦的服裝,風行一時。 解放以后,婦女服裝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解放初期,“蘇聯老大哥”的花布充斥市場,婦女們以能穿上“蘇聯花布”為原料的衣裳為樂事;以后逐步以對襟列寧裝所代,年輕人就不再穿斜襟大衭頭、束腰裙了。腰裙分褶裙、褶腰頭和穿腰三個組成部分。褶裙束在加布衫(罩衣)外邊,一般用兩幅布前后迭壓做成,兩側多褶裥,裙的周邊正面滾邊,反面貼邊,可以兩面穿著。系裙的腰帶很長,在腰間繞一周后至后腰打結。夏季服飾,則以棉布、夏布為主。泰興鄉間過去盛產苧麻,夏布就是以苧麻為原料的由民間婦女經過多套工序織成的土布,制成夏衣,爽身透氣,是不可多得的“消暑服裝”。夏布同時也是制作蚊帳的主要布料,是出嫁女子必不可少的陪嫁品。婦女頭上的“扎頭布”是過去非常重要的“頭飾”。扎頭布包住額頭和頭部,頭發不會披散下來擋住視線,還能防塵,擋風御寒,遮陽抗曬,有類似帽子的功能。舊時婦女多用藍印花布制作服裝,它不僅有濃郁的民間地方色彩,而且有著悠遠的傳承歷史。這種布料圖案紋樣藍白清新,樸素美觀,服裝款式造型簡潔、清新、明快、素雅大方,深受廣大婦女的喜愛。后因機織布和化工染料大量進入市場,這種農村土染坊、自己生產的土布就相繼淘汰了。在泰興,舊時人們的腳上穿的幾乎清一色的圓口布鞋,俗稱“走鞋”,冬天的棉鞋稱為“兩片瓦”。女人的走鞋鞋面多繡以鮮艷醒目的花朵,皮鞋極少見到。生活困難的農家子弟平時只能穿草鞋干活,冬天則以“毛焐子”(草編鞋)暖腳。 舊時的泰興,兒童服飾也多奇風異俗。除掛長命鎖、戴項圈、穿虎頭鞋等,孩子出世時,穿的都是叉襟的大紅襯衣,而且袖口和衣襟都不縫邊,民間稱之為“毛衫子”。為什么剛出世的孩子要穿這種毛衫子呢?民間有這樣一個傳說,值得一記。那是明朝末年,吳三桂領清兵入關。國家民族生死存亡的時候,兵部尚書史可法死守揚州,孤軍抗清,不幸城破身亡。他手下的大將劉肇基與清兵巷戰,也身受重傷,本想與夫人一同以身殉國,但想到老婆懷孕在身,就寫信要夫人“生降死不降,母為子不降;國破忠烈在,復仇賴兒郎!”要求夫人在孩子出生后,一定要穿大明衣服,永遠不忘國仇家恨,這才含恨殉國。清兵剛定天下,劉夫人產下一子,她牢記丈夫遺言,暗中給小孩穿上大明衣服,并且袖口和衣襟都不縫邊,意思是此仇不報,痛苦無邊,要小一輩牢記在心。這件事四處傳揚,泰興的人們也知曉了。老百姓為了紀念史可法及其部下抗清愛國的忠貞精神,都學著為剛出生的孩子穿“毛衫子”,希望孩子長大以后精忠報國。從此,小孩穿毛衫的風俗就一代一代傳了下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