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險究竟保什么? 解開房貸險投保“懸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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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購買技巧 靈活、壓力小 年繳優于一次性繳 如果準備購房的市民愿意多添一份保障,在購買房貸險時還是有一些小竅門的。目前申請房貸時可選擇一次性繳納房貸險、年繳房貸險、貸款擔保三種方式,而貸款擔保是公積金貸款只能采取的方式。 比較一下年繳和一次性繳納房貸險,會發現年繳房貸險在費用支出和退保方面都更有優勢。比如分年付每期保費是按:保險費=保險金額×保險費率公式計算確定的,而一次性繳納保費則是按:保險費=借款總額÷10000×借款年限相對應的每萬元保險費公式計算確定的。表面看好像都是保險額乘保險費率,但一次繳費的保險額指的是貸款總額,而分年付的保險額則是指每期剩余的貸款本金。 如果貸款人準備在今后經常性部分提前還貸,那么考慮到容易退保、保費容易計算等因素,還是選擇年繳型產品比較合適。而且年繳型產品的首次保費壓力也小得多,手頭不富裕的貸款買房者比較適合年繳產品。 ■ 新況 專家開會研討巨災保險 震災之后,二手房市場上按揭消費者對于房貸險的關注度大大提升,在5月19日至今的咨詢量已經超過千例。“不過在這種連保險公司都難以承受的巨大風險面前,商業保險的力量還是顯得薄弱。”一位保險公司人士評價說,討論多年的巨災風險制度的建立已經無法再拖。 就在上周一,由全國人大牽頭召開了巨災保險課題研討會。中國保監會政策研究室綜合處副處長吉昱華說,由于保險費率難以精確厘定、受災相關性高限制了保險公司的承保能力、費率過高導致公眾很難接受等原因,純粹利用商業保險提供地震風險保障往往面臨市場失靈的困境。因此應建立地震保險制度,加快地震保險的立法。 但是,完全的風險保障必然導致地震保險費率過高,公眾很難接受,而限額風險保障對多數群體又缺乏足夠的吸引力,這些都使得純粹利用商業化的保險手段提供地震風險保障缺乏可操作性。 ■ 記者手記 房貸險可否由銀行埋單? 從2006年起,房貸險不再與房貸一起“捆綁”銷售,購買房貸險的消費者已經成了極少數派。而此次地震來襲,四川因此受災的房產不計其數,但人們卻發現房貸險在地震面前幾乎成了“擺設”。 從目前的市場反應來看,無論是消費者還是業內人士都希望對房貸險進行改良,能否重新劃定保險責任,考慮將地震列入保障范圍。但無奈的是更廣泛背景下的巨災風險體系沒有建立,小小的商業房貸險如何走向似乎也是“舍本逐末”的事情。 再進一步設想,如果房貸險的保費由銀行承擔,改變一向被質疑的權益歸屬問題,我們所討論的買與不買的問題也將不再存在。有人認為,在銀行此次需要為無法償還房貸的災區人民“埋單”時,他們是否會由此更愿意推動房貸險的推廣?這或許是一個不錯的解決之道,既然第一受益人是銀行,為何不能由銀行自掏腰包,自己給自己買份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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