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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年初,按照“一活二高三接四補助”要求,市政府研究出臺《泰興市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和《泰興市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實施細則》。“一活”,指繳費標準靈活;“二高”,指養老待遇水平提高;“三接”, 指實現新老制度的無縫對接;“四補助”,指對所有參保人員實施補助。《辦法》明確:泰興市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分別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及600元以上共7個繳費檔次,600元以上檔次按照泰興市實際情況暫定為6 000元。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60元,為體現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對繳費年限滿15年的,每超過1年,增發2元的獎勵性基礎養老金;參保繳費補貼為每人每年30元,對繳費困難群體(低保、重度殘疾人)給予每人每年100元的財政補助。
為圓滿完成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全覆蓋”的目標任務,5月 18 日市政府召開全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全覆蓋”動員大會,會上提出“大干100天,實現全覆蓋”的總體工作目標,市政府與各鄉鎮簽訂《目標管理責任狀》,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目標任務列入市委、市政府對各鄉鎮、園區“6+1”實事工程考核內容。市人社局開辟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綠色通道,狠抓參保人及領取人基本信息的采集和維護,所有人員的基本信息一律以二代居民身份證登記內容錄入電腦,同時將單獨領取基礎養老金人員子女的基本信息、參保信息近40萬條記錄一并錄入電腦,全部實現計算機管理,規范化操作。8月底在全省率先實現適齡人員參保全覆蓋,符合領取基礎養老金條件人員全部發放到位。11月 18日,國家人社部來泰興市調研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對泰興市的做法給予充分肯定。截至2010年12月底,全市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當年新增參保繳費17萬人,累計參保繳費31.5萬人。當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收入2.7億元,其中個人繳納1.82億元,省級財政補助4 519萬元,地方財政補助3 956萬元全部接規定時間撥付到位。符合規定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5.3萬人,領取基礎養老金的11. 5萬人。當年基金支出1. 17億元,基金累計滾存結余6. 82億元。養老保險待遇和基礎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率達100%。 (戴愛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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