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興縣志》史上 一兩點爭執的問題探討
2010-01-28
來源:泰興網 瀏覽次數:
大中小
一、泰興縣治創治于柴墟還是創始于濟川鎮
泰興縣設縣于南唐升元元年(公元937年),如創治于柴墟(今口岸),這是《光緒泰興縣志》(以下簡稱《縣志》)轉引自《康熙維揚志》,后又根據《文獻通考》轉引:“乾德二年(公元964年)遷治柴墟”,這就有問題了。在公元937年創治于柴墟,公元964年又遷柴墟,在這27年中,必定縣治“遷出”過柴墟,何時遷出,遷往何處,乾德二年,再由何地遷回沒有記載。這樣不是變成本來有一個縣治在內,現在又遷來一個縣治,不是變成兩個縣治,如說記“錯”了,乾德二年,而應記“遷治濟川鎮”,則又有問題。《縣志》曾引用《宋會要》紹興初年(公元1131年)復徙延令村,(延令村即濟川鎮后文交代)這又有矛盾。何謂“復”,就是說原來在這里曾“遷出”過,現在又遷回來,那是何年遷出,遷往何地,紹興初年,再由何地遷來,不是一個地方又變成兩個“縣治”。如說“乾德二年遷治柴墟”,則柴墟變成兩個“縣治”;如說乾德二年應記“遷治濟川鎮”,那么紹興初年“復徙延令”則濟川鎮或延令村不也變成兩個“縣治”,隨你怎么樣說,總有一頭“重疊”,封閉不起來,不能自圓其說。要得怎樣才能解決矛盾,只有一條,要忠于歷史事實,才能符合邏輯,聰明的讀者,已經看出問題。只有創治于濟川鎮,各種矛盾迎刃而解,不妨列出路線于后:
![]() 這樣照圖上看出,路線圖就封閉起來了,這是其一。
其二、我國自古至今,可算已經形成一種命名法規,即是:設置某府、州、縣皆是由某府、州、縣創始所在地冠以某府、州、縣命名的。遠的如揚州府,創治于廣陵,即改廣陵為“揚州”;海陵上升為州,即改海陵為“泰州”。再說現在,解放后成立“泰州市”建制,把原在海陵的“泰縣”遷到姜堰,隨改姜堰為“泰縣”。因而,蘇北有“三泰”。江都也是這樣。江都縣治遷到仙女廟即改為“江都”。難道泰興是特殊的,有背這一常理,創治于柴墟,卻改二十幾公里外的濟川鎮為“泰興”呢?你能除此之外舉出另一個事例吧?
“泰興”這一名詞自設縣之始就提出來了。如《雍正泰州志》:“海陵上升為州,置泰興、如皋屬焉。”又有徐鉉(設縣時為南唐史官,入宋后仍為史官)《騎省集》記有:“辟海陵縣南部濟川鎮等五鄉設‘泰興縣’,能不改柴墟為‘泰興’,反而改非創治所濟川鎮為‘泰興’吧?決無此理,則創治于濟川鎮明矣。因此《縣志(續)》校正《縣志》說:……在濟川鎮則南唐置縣之始,治所非柴墟矣。乾德二年徙治柴墟,則柴墟既非創治,延令亦非徙治所矣。其曰:‘紹興初復徙’者,蓋嘗先治延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