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刑事案件審判問題研究
201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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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具體做法
全面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切實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是人民法院義不容辭的責任。我院少年審判工作嚴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宗旨和原則,堅持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立足幫教,注重挽救,切實依法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在領導小組的大膽嘗試下,少年審判工作不斷取得新進步。少年審判工作堅持以“教育、感化、挽救”為指導思想,在實踐中注重“寓教于審,審教結合”,著力構建家庭、學校、社區“三位一體”的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的工作體系,走出了一條法理與情理相融合、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的少年審判和青年維權之路。主要措施如下:
(一)法庭建設制度化
1、成立未成年人刑事審判領導小組
在院黨組的高度重視下,專門成立了少年審判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刑事審判工作并具有豐富少年審判經驗的副院長擔任組長,由長期從事刑事審判工作的刑庭庭長擔任副組長,成員有熟悉未成年人心理,富有親和力的副庭長以及審判員組成。
2、組建固定合議庭
根據少年審判的特點,出于未成年人的心理接受程度考慮,未成年犯罪案件合議庭成員由八零后審判員組成,此外,從社會團體中挑選富有愛心、責任心并長期從事婦女兒童維權工作的人員擔任人民陪審員,成立了相對固定的合議庭。
3、定期對少年法官、人民陪審員進行培訓
由于少年審判工作仍處于不斷探索、嘗試的階段,為此我院每季度由資深法官對少年法官、人民陪審員作一次定期法律培訓,每年請心理專家對少年法官進行一次未成年人心理教育培訓,以便于對未成年人進行法制教育的同時感化其心靈。
4、建立少年法庭制度、檔案
為進一步規范未成年人刑事審判工作,推進未成年人刑事審判方式改革,提高審判工作質量和效率,結合我院少年審判工作實際,制定了一系列受案與登記、案件的審理、評議和裁判、退卷及歸檔的具體制度。
(二)庭前調查常規化
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開始,以委托社區機構開展審前調查及法院自行調查相結合的方式,要求未成年被告人及其家長填寫《個人情況表》、《家庭情況表》,對未成年被告人家庭環境、成長經歷、學習情況、性格特點、社會交友等進行調查,將庭審前主動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長過程、身心狀況及現實表現等工作為一項常態性工作。確立了庭前做到“三個聯系”,即案件承辦人主動與被告人、法定代理人、社區干部或學校老師聯系,了解相關信息,分析犯罪原因,確立幫教方案。
(三)庭審方式人性化
在依法保障未成年犯基本訴訟權利的基礎上,積極尋求人性化的審判方式。首先,根據少年審判工作的特點,建立了圓桌審判制度,積極營造和諧溫馨的審判氛圍;其次,及時對未成年人進行心理疏導,未成年人犯罪多是因為心理上對一些事件存在不正確的認識,經過疏導可以幫助其糾正錯誤的認識,正確看待自身存在的問題。
(四)法庭教育感性化
針對大多數未成年犯缺少關愛的特點,分三階段對未成年犯進行法庭教育,第一階段由公訴人、辯護人對未成年犯進行法制觀念教育,詣在讓其知法守法;第二階段由具有教育背景的人民陪審員及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對未成年犯進行感恩教育,根據未成年犯不同的成長經歷諄諄善教,讓其感受到來自社會、家庭的關愛;第三階段由法官寄語,根據未成年犯不同的犯罪原因,進行激勵教育,鼓勵其誠心悔過、安心改造。
(五)定罪量刑從輕化
切實貫徹"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科學確定刑罰的程序和結果,樹立寬嚴相濟,輕刑化的新理念。樹立"幫"思想,注重"準"處罰,體現"寬"刑罰,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定罪量刑盡量輕刑化、非監禁化。據統計,三年來,本院共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未成年被告人37人,占總數的97.36%。判處非監禁刑23人,免于刑事處罰2人,非監禁刑適用率為64.12%,有25名少年犯接受社區矯正。
(六)庭后幫教、回訪制度化
在審判任務日趨繁重的情況下,找準定位,樹立以適度延伸的幫教理念。制定幫教規程,嚴格實施回訪考察制度,即對判處緩、管、免的犯罪未成年人實行定期與不定期的回訪制度,由主辦法官到家中、學校及轄區的派出所、社區基層組織,或采取電話、書信等多種方式回訪考察。同時加強與幫教對象的村干部及親屬鄰居等的溝通聯系,以便能及時了解未成年人的思想及生活動態,及時得到反饋信息,為進一步回訪幫教提供保障。對于在監所服刑的未成年犯,我院定期與管教聯系,并到監所與他們談心,注重在心理上對在監服刑的未成年人進行疏導。注重庭審延伸,積極與勞動就業部門聯系,為緩刑未成年犯提供就業培訓;同時積極與團委等部門合作,組織緩刑未成年犯參與社會公益志愿者活動,社區矯正幫教活動多樣化,讓他們更好歸社會。
(七)宣傳方式多樣化
我院在開展對未成年被告人審判和幫教工作的同時,注重借助學校、社區等宣傳平臺,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宣傳媒價,將少年審判幫教工作中的典型案件、成功幫教案例和好的做法及時向社會進行宣傳。
第一,以法院為法制宣傳的主要陣地。適時學生組織到法院參觀法庭,旁聽開庭等形式,讓他們感司司法文化。聯系相關媒體及時報道具有教育意義的典型案件,以達到“審結一案,教育一片,影響一方”宣傳效果。
第二,以學校為法制宣傳的重要陣地。采取法制講座,以案釋法座談會等形式,選擇特殊的時間,開展各類法制宣傳活動。在法制教育中,做到在對象上,因人施教,在內容上,因事因人而異,在形式上,不拘一格。
第三,努力開辟社區宣傳新陣地。我院將社區法制宣傳點放在流動人員密集的社區,在社區通過擺設法律咨詢臺、開設法制講座等形式,對社區居民進行普法和維權教育。
五、減少、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議
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原因是復雜的,是多方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因此,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也必須從多個方面下手,通過綜合預防和干預,進行立體化的多方位治理,治標和治本相結合,以教育為本,預防為主,從學校、家庭、社會和未成年人自身教育入手,構建未成年人犯罪預防體系。
(一)加強和改進學校的德育工作
學校是未成年人教育的主要場所。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要充分發揮學校的育人作用,加強對未成年人的道德和法制教育。以學校為載體在全社會未成年人中開展道德實踐活動,引導未成年人踐行道德規范,增強道德意識。加強對青少年的人生觀、世界觀的教育,使他們樹立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時刻把握住他們的思想脈搏,經常性地進行法制教育,以提高他們辨別“是”、“非”的能力。還要有意識地磨練他們的心理素質,通過各種心理活動情景和模擬實際訓練,增強青少年的自尊心、自信心和進取心,提高他們承受挫折的能力。
(二)營造良好的家庭成長環境
家庭是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石,是傳播和學習科學文化,傳統社會道德規范的重要場所和課堂。家長應加強家庭教育,建立以溝通為基礎的理性的、關愛的、民主的家庭教育氛圍,杜絕溺愛和遷就,防微杜漸,防患于未然,以文明的談吐舉止,樂觀的態度,高尚的情操,進取的精神感染子女,教育子女,培養孩子健全、獨立的性格和人格,樹立積極的價值觀、人生觀。
(三)提供健康的社會環境
對未成年人犯罪的控制與預防,單憑某一個部門的努力是難以奏效的。這個社會性的問題需要全社會形成合力、相互支持、相互合作。對于當前文化市場存在的“黃”、“賭”、“毒”泛濫狀況,堅持不懈地進行清理排查,加強監督檢查,堅決取締"黑網吧",凈化圖書市場、音像市場,清理整頓學校周邊的各種不良場所及各種影視、網吧,讓未成年人遠離暴力、遠離淫穢,為未成年人提供一個積極、健康、文明、和諧的成長環境和生存環境。
(四)建立健全法律保障制度
在長期的司法實踐中,我們對打擊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形成了一系列制度,堅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寓教于審、懲教結合”的原則。特別是《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的頒布,使我國青少年犯罪的立法與司法取得了長足進展,但與國際社會青少年司法制度日趨完善的趨勢相比,我們還存在較大的差距,突出表現在作為青少年司法制度的立法不系統、不具體、不協調。因此,需要我們確立未成年刑事案件審理機構的組織形式,將未成年人犯罪實行"從輕、減輕"處罰的原則具體化,此外,應盡可能以多種處罰辦法替代監禁,以最大程度地避免未成年人犯罪的交叉感染。
總之,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項龐大的社會系統工程,完全只依靠司法人員無異于杯水車薪。我們要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納入法制軌道,使司法預防為主轉變為社會預防為主,全社會都要重視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和預防對策,讓我們為凈化社會環境,為使未成年人犯罪日趨減少和消除而不懈努力。
(作者單位:廣西田陽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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