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二手房要小心中介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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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小心中介玩虛假信息 王先生的孩子即將上小學,想買一套“學區房”。中介公司為他介紹了一處房屋,離某重點小學只有一路之隔。中介人員向王先生口頭保證,這套房子屬于該學校的學區范圍之內,于是王先生簽訂了《居間服務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并向房主交納了定金5萬元。后王先生從該房屋所在小區的居委會得知,這套房子距某小學雖近,但行政區劃不同,住在這兒根本就上不了該學校。考慮到解約要損失定金5萬元,王先生還是咬牙買下了這處房屋,但拒絕向中介公司支付居間服務費。 中介公司卻將王先生告上法庭,要求他按購房款的2.5%支付居間服務費2.6萬元。王先生答辯稱,中介公司介紹的房屋不在某小學的學區范圍內,中介公司的服務存在瑕疵;中介公司僅帶領看房一次,沒有提供其他服務,2 .6萬元的高額收費與其服務內容明顯不適,因此要求減免居間服務費的數額。中介公司表態,王先生已經簽訂《居間服務合同》確認了2.6萬元居間服務費的數額,且按購房款2.5%計費符合法律規定,不同意減免。因為是口頭承諾,王先生無法提供證據證明中介公司在學區問題上做出過承諾,法院沒有采信王先生的答辯,并判決他敗訴。 王先生的遭遇告訴我們,中介公司告知購房者的信息未必是真實、可信的。究其原因,既可能是中介公司疏于核查房主提供資料的真偽,還可能是中介公司故意隱瞞了影響交易成功的重要信息。 個別中介人員急于促成交易,有時會故意隱瞞不利于房屋成交的信息,不進行風險提示。例如,不向購房者說明可能不利于成交的房屋歷史情況(如房子是大家所避諱的“兇宅”)、房屋質量問題(如漏水)、周邊環境(如臟、亂、差)、特殊政策(如學區、落戶問題)等。購房者在中介公司帶領看房時不易發現上述問題,房屋交易完成后難免向中介公司問責,產生糾紛。 消費者面對中介公司提供的各種信息,應如何辨析真偽?一是不輕信中介人員的口頭保證;二是主動調查、了解情況,例如向鄰居、居委會詢問房屋的歷史情況、周邊環境,向相關政府機構(如房管部門)核實房屋權屬狀態;三是有條件的購房者可委托律師或專業機構予以核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