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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人才[2006]2號 關于實施泰州市“311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的意見
各市(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市直各有關部門: 為了進一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大力培養和造就一批適應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高層次人才,根據《泰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和《泰州市跨世紀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培養工作“九五”計劃和2010年規劃綱要》對人才隊伍建設的要求,現就“十一五”期間實施泰州市“311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科學人才觀,以提升自主創新能力為核心,以增強人才競爭力為目標,以培養造就一批處于學術、技術前沿水平的高級專家和在行業內有重要影響的科技領軍人才為重點,推進全市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為順利實現我市“十一五”發展目標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堅強的人才保證。 二、總體目標 從2006年起:選拔30名左右中青年科技領軍人才,100名左右中青年學術、技術帶頭人和1000名左右優秀青年拔尖人才。通過培養,到2010年,第一層次的30名左右中青年領軍人才在相關領域做出重大貢獻,其中10名左右成長為在國內有一定影響力的杰出人才;第二層次的100名左右中青年學術、技術帶頭人、選拔進入省“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其中50名左右成長為省內外相關領域的核心人才,第三層次的1000名左右優秀青年拔尖人才,有較好學術、技術水平和發展潛力,其中500名左右成長為全市各行業的骨干人才。 三、選拔要求 (一)選拔原則 ——能力和業績為導向的原則。坦點選拔具有創新精神和創業能力的中青年高層次人才,特別要注重選拔有突出貢獻并具有良好發展潛質的青年高層次人才。 ——應用基礎研究與技術創新并重的原則。選拔有重大理論突破的中青年高層次人才,特別要注重選拔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并產生顯著經濟效益的中青年高層次人才。 ——區域、行業、產業、學科均衡發展的原則。選拔的培養對象結構要與我市區域發展相適應、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與發展高新技術產業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相一致。 ——統分結合的原則。注重“311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與省“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的銜接,與各地、各部門實施的人才工程的有機結合,“311工程”培養對象人選的推薦,一般應從本地本部門實施的人才工程對象中遴選產生。 (二)選拔對象 全市各類組織中直接從事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研究工作,從事工農業技術開發、推廣、應用工作,從事文化教育、體育衛生、新聞出版等工作的各類高層次人才。重點選拔在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高效農業等產業和電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醫藥、化工、機電、建筑、紡織、造船等領域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掌握核心技術的優秀中青年人才。 (三)選拔方法 成立“311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專家委員會,負責培養對象推薦人選的評選工作。第一、二層次培養對象的選拔工作由市人才辦組織實施,第三層次培養對象的選拔工作由各市(區)人才辦或市有關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四、培養措施 (一)加強政治理論培訓,提高思想政治素質。組織培養對象學習政治、經濟、管理等方面的理論知識,引導他們進一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培養他們的科學精神、團隊精神和奉獻精神。 (二)拓展培養渠道,提高業務水平。選送培養對象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等學習進修,到高新技術區、科技創業園區的企業工作。在市內外設立一批培養基地,為各類培養對象的培訓進修、合作研究。科技攻關等創造條件。建立導師制,積極為培養對象聘請相應領域的專家學者作為學術導師,提高培養起點,促進他們快速成長。 (三)以項目帶動培養,提高創新能力。鼓勵和支持培養對象承擔國家、省、市重大科研項目、重大建設項目、重點學科和重點科研基地建設項目、國際交流與合作項目等,以項目實施帶動培養對象創新能力的提高。 (四)加大經費投入力度,為培養工程提供堅實的物質基礎。市財政每年安排一定的經費,用于資助培養對象承擔的重大科研和開發項目、出版有重大理論突破的學術專著、參加國際權威機構組織的學術會議及國際論壇等交流活動,發放圖書資料補貼等。培養對象承擔的備類科技項目按規定程序申報、經專家評審后,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接受資助。各市(區)、市有關主管部門也要配套安排相應的專項經費,為培養對象的成長提供良好的條件。 五、管理方式 “311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的組織協調工作。 (一)層級管理。第一、二層次培養對象由市人才辦管理、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科技局、科協具體組織實施;第三層次培養對象按所在單位行政隸屬關系由各市(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或市有關主管部門管理。培養對象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單位負責。 (二)目標管理。培養對象要制定工作目標和年度工作計劃,與所在單位簽訂雙向目標責任書,每年要填寫《泰州市“311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培養對象年度考核表》,報送培養工作主管部門,作為考核的依據。 (三)動態管理。管理期限為5年。納入管理后的第三年,各市(區)、市各有關部門分別對培養對象進行期中考核,提出考核意見,并對培養對象進行適當調整。管理期滿后,主管部門依據雙向目標責任書,對培養對象進行考核。 六、組織領導 (一)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和工作機制。各地、各部門要從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確保市“十一五”發展規劃順利實施的高度,充分認識實施“311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的重要性,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311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的宏觀指導、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各市(區)、市有關部門和培養對象所在單位要明確分管領導,建立相應的工作制度,確保“311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取得實效。 (二)充分發揮培養對象所在單位的主體作用。所在單位要主動安排培養對象承擔科研項目和科技攻關項目,有計劃地安排他們參加專業技術培訓和繼續教育,鼓勵他們參加國內外的學術交流等活動,并在時間和經費上給予保證。 (三)加大宣傳表彰力度。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實施“311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的重要意義,宣傳培養工作開展得好的地區、部門和單位的經驗做法,宣傳培養對象的先進事跡和重大成果。管理期滿后,在全面考核的基礎上,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表彰獎勵一批職得重大學術成果、為經濟社會發展作出顯著貢獻的培養對象,為順利實施“311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營造良好的氛圍。 附:《泰州市“311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培養對象選拔與管理辦法》
泰州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2006年l1月l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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