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治賄辦發[2006]2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公司),各市直單位、駐泰單位: 現將《關于組織開展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工作的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泰興市治理商業賄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00六年六月三十日
關于組織開展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工作的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泰州市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關于組織開展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工作的實施意見》(泰治賄發[2OO6]1號)和《泰興市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實施方案》(泰委辦發[2OO6]52號),現就全市組織開展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基本原則。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倡導社會主義榮辱觀,樹立誠信經營、廉潔從政的意識,堅持以教育為主,堅持依紀依法辦事,堅持自查自糾與檢查監督并重,堅持條塊結合,堅持經營者自查與行業管理者自查相互促進,堅持自查自糾與查辦商業賄賂案件和建立防治商業賄賂長效機制等工作同步推進,綜合運用教育、紀律、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堅決糾正在經營活動中違反商業道德和市場規則、影響公平競爭的不正當交易行為。 (二)主要目標。通過對不正當交易行為集中開展自查自糾,提高全社會對商業賄賂危害性的認識,增強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人員守法經營、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及其人員依法行政的意識,自覺糾正和抵制錯誤的觀念與行為;從中發現違法違紀線索,促進查辦案件工作,有效遏制商業賄賂問題的滋生與蔓延;找準監管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和改進監管工作;針對體制機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提出改革創新意見,推動防治商業賄賂長效機制建設。從而進一步規范經營行為和行政行為,維護和規范市場秩序,為又快又好地推進泰興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有力保證。 二、工作重點 各鄉鎮、各部門要按照中央、省、泰州和我市關于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部署要求,認真組織開展不正當交易行為的自查自糾。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一方面要組織本行業企業事業等單位開展自查自糾,一方面要對監管工作和隊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開展自查自糾。要著力解決公益性強、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破壞市場秩序的不正當交易問題,重點抓好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醫藥購銷、政府采購以及資源開發和經銷等領域的自查自糾。同時,抓好銀行信貸、證券期貨、商業保險、出版發行、體育、教育、電信、電力、質檢、環保等方面的自查自糾。其他部門和行業也要結合自身實際,針對存在的問題,根據本意見開展自查自糾。 三、方法步驟 自查自糾工作用半年到一年時間完成,至今年年底基本結束。各鄉鎮、各部門要結合實際,認真制定自查自糾方案,對工作的時間進度、實施步驟和方式方法等作出具體安排,任務要明確具體,措施要切實可行,處理問題要實事求是。主要抓好六個環節: (一)宣傳發動。要通過動員部署,明確自查自糾的目標任務、政策原則、工作要求,將各項工作任務貫徹落實到位。要運用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加大反商業賄賂的宣傳力度,為有效推進自查自糾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加大守法經營、依法行政的教育力度,糾正商業賄賂是交易“潛規則”、發展“潤滑劑”等模糊認識和錯誤觀念,提高廣大經營者和管理者對不正當交易行為進行自查自糾的自覺意識,為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并取得實效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調查摸底。要通過調查摸底,掌握不正當交易行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點,以及所涉及的單位、崗位、環節、人員、資金等基本情況。 (三)查找問題。要通過運用審查營銷費用、清理合同(副本)或補充協議及備忘錄、查看董事會和部門工作會議記錄等方式方法,認真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 企業事業等單位要重點查找經營決策、資產處置、資金調度、物資采購、市場營銷中以及重點崗位人員的問題,主要有: 1、在商品(服務)購銷中給予或收受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2、在各類招標投標活動中,特別是在政府投資項目招標投標中的違規違法行為; 3、在國企改制和產權轉讓中違反《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暗箱操作,侵吞國有資產或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 4、經營決策機制和內部規章制度可能產生或縱容商業賄賂的問題。 各鄉鎮、各部門要結合實際,通過對本鄉鎮本部門本行業不正當交易行為的表現形式、發生規律和特點等進行分析,認真查找下列重點問題: 1、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參與或干預企業事業單位經營活動,謀取非法利益的行為; 2、在行政審批中索賄受賄的行為; 3、玩忽職守、’失職瀆職以及其他不履行市場監管職責,放任、縱容甚至包庇搞不正當交易的行為; 4、監管手段、方法和有關規章制度存在的缺陷或不足; 5、違反統一市場規則或國家統一規定,擅自設置準入門檻或搞地方保護等問題。 各鄉鎮、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在認真查找上述重點問題的同時,確定本鄉鎮本部門本行業自查自糾的其他重點問題。 (四)分類處理。對查找出的不正當交易問題,各鄉鎮、各部門要按照業務范圍、干部管理權限以及中央、省、市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確定的原則,依紀依法、實事求是地作出處理。要根據事實、情節、后果,以及認錯態度等,予以區別對待。對情節輕微的,以批評教育和自我糾正為主;對情節嚴重,但在自查自糾期間能主動說清問題并認識和糾正的,依據有關規定從輕、減輕或免予處分;對拒不自查自糾、弄虛作假或掩蓋違紀違法問題的,一經發現,從嚴處理;對行業中普遍存在的問題,要結合糾風工作進行治理;對涉嫌違法犯罪的,要移送行政執法部門或司法機關處理。 (五)進行整改。各鄉鎮、各部門針對存在的不正當交易問題,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進一步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方向,突出整改重點,落實整改責任,切實加以整改。各企業事業單位針對存在問題,認真落實整改,總結經驗教訓,端正經營思想,規范經營行為,健全內控制度,完善自律機制,做到嚴格自律。有關部門要開展對企業營銷費用的審計,切斷不正當交易的資金渠道。各主管(監管)部門針對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創新機制和制度,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同時圍繞權力運行的關鍵環節和部位,強化對機關工作人員的管理和監督。 (六)評估驗收。今年底,各鄉鎮、各部門、各行業企業事業單位對自查自糾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逐級匯總上報。企業事業單位向本級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報告,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向本級政府和上級部門報告,各鄉鎮向市治理商業賄賂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市治理商業賄賂工作領導小組對各鄉鎮、各部門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工作質量等情況進行評估驗收。各鄉鎮、各部門也要組織相應的評估驗收。對自查自糾不認真、不得力、效果不明顯的,要責令其“補課”。 各鄉鎮、各部門要嚴格按照中央、省、泰州和我市的部署要求,認真研究確定納入自查自糾范圍的企業事業等單位,通過選擇工作聯系點,進行個案分析,總結把握規律,創新方法和途徑,扎實推進自查自糾工作,務求取得明顯成效。 四、組織領導 (一)明確職責分工。依據“誰主管(監管),誰負責”的原則,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職能分工和管理層級,牽頭組織自查自糾工作。實行行業指導的,按照上級主管(監管)部門制定的統一方案,積極會同各級政府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實行行業垂直管理的(含黨的關系由地方黨委管理),由行業主管(監管)部門牽頭組織實施,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可采取聯席會議和例會等形式,加強溝通聯系,搞好協調配合。在組織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工作中,要注意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市治理商業賄賂工作領導小組根據中央、省和泰州市治賄領導小組《實施意見》的分工要求,對市各有關部門負責組織相關領域和行業開展自查自糾工作進行了分工(具體內容附后),各鄉鎮可參照市里的工作分工,結合各自實際,對自查自糾工作進行具體分工。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鄉鎮、各部門要把組織開展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切實加強領導,狠抓工作落實,務必取得實效。要實行嚴格的工作責任制,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直接抓,安排專門力量具體抓。要對本鄉鎮本行業自查自糾工作組織驗收,對工作質量進行評價考核。對組織自查自糾敷衍了事、消極被動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企業事業單位要按照行業主管(監管)部門的統一要求,采取措施認真開展自查自糾。 (三)強化監督檢查。要把監督檢查貫穿于自查自糾工作的全過程。各鄉鎮、各部門要采取發督辦函、電話催辦、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開展專項檢查等多種方式,對開展自查自糾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全面了解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要派出督查組,必要時成立由有關部門參加的聯合督查組,深入到有關單位和部門督促檢查。對自查工作開展得比較好的,要予以表揚;對問題較多、社會反映大的,必要時要派出人員現場督辦;對開展自查自糾不力的,要批評教育,令其限期糾正。市治理商業賄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重點行業和單位的自查自糾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四)加強組織協調。要加強條塊之間、上下級之間、牽頭部門與配合部門之間、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與執法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和溝通聯系,理順工作關系,明確職能分工,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提高工作的整體效能。要建立信息通報和專報制度,定期報告和通報工作進展情況,重大問題要及時上報;要完善案件及案件線索移送制度,明確移送的條件及責任。各級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充分履行職責,加強組織協調,認真負責地做好各項工作。 (五)實施有效指導。對不正當交易行為進行自查自糾,是專業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各鄉鎮、各部門要善于把上級精神與各自的實際緊密地結合起來,把中央、省、泰州和我市的部署要求細化、具體化。既要抓好工作落實,又要研究自查自糾各項工作所涉及的重要政策問題,提出治理的思路和對策。要注重創新工作方法、總結推廣經驗,加強對自查自糾工作的指導。要隨著自查自糾工作的逐步深入,加強對新情況、新問題的研究,從政策和工作兩個層面提出應對的措施,增強工作的預見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附:市各有關部門自查自糾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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