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建筑立面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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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立面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城區街景容貌管理,切實解決建筑立面陳舊破損、影響市容觀瞻等突出問題,全力打造優美的城市建筑景觀,現結合城區實際,制定建筑立面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善環境景觀、推進“雙創”工作為目標,按照“統一組織、科學規劃、社會參與、分工負責”的原則,以專項整治為突破口,大力整治建筑立面陳舊破損、影響市容觀瞻等突出問題,全力提升城市形象。 二、工作目標 圍繞“規范、完好、整潔、美觀”的總體要求,全面落實“拆、清、移、整、洗”等整治措施,通過拆除臨街建筑物超出墻體立面的陽臺防護(盜)欄、清理亂吊亂掛和亂堆亂放、遷移不規范設置的空調外機和熱水器、整修破損墻面、整理亂掛亂接、清洗和粉刷污損墻面等,切實解決有礙市容觀瞻的突出問題,確保建筑物外立面設施規范,外形完好,整潔美觀,符合街景要求。 三、整治范圍及要求 1.拆。拆除中興大道、國慶路、長征路等3條道路臨街建筑物超出墻體立面的陽臺防護(盜)欄,統一規范設置陽臺防護(盜)欄。 2.清。清理濟川路(南二環至大慶路)、長征路、大慶路、江平中路(南二環至大慶路)、星火路、萬橋路、永豐路、泰師路、羌溪路、南二環等10條道路臨街建筑物屋頂、陽臺外、窗外吊掛、晾曬和堆放有礙觀瞻的物品,確保無亂吊亂掛、亂堆亂放。 3.移。遷移中興大道、國慶路、長征路等3條道路臨街建筑物立面及地面不規范設置的空調外機,安裝統一樣式的外罩或擋板;遷移可視范圍內的熱水器,確保與街景風貌特色相協調。 4.整。整修市區主次干道臨街建筑物破損的建筑物墻面,整理道路沿線及臨街建筑物各類亂拉亂接的管線,確保規范、有序。 5.洗。清洗、粉刷市區主次干道臨街建筑物污損的外立面,確保建筑物墻體清潔、美觀。 四、整治工作責任分工 1.臨街居民樓建筑立面整治工作由市城管局按照整治要求統一組織實施。 2.臨街機關、企事業單位建筑立面整治工作由各部門、單位按照整治要求自行負責。 3.道路沿線及臨街建筑物各類亂拉亂接的管線整理工作由供電、廣電、電信、移動、聯通、燃氣等產權單位按照整治要求自行負責。 五、實施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3月15日至3月31日) 對照整治范圍及要求,組織人員對道路臨街建筑物立面情況進行逐路逐街、逐門逐店調查摸底,并登記造冊,確定整治的目標和任務。 (二)組織實施階段(4月1日至9月10日) 在前期調查摸底的基礎上,聘請工程技術人員分工程項目編制預算,分路段組織實施,確保在4月20日前完成工程項目議標工作,5月1日前進場施工,9月上旬所有工程項目整治結束。 (三)檢查驗收階段(9月11日至9月30日) 市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和有關人員對整治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整治不到位及不符合標準和要求的限期整改,確保整治效果。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開展建筑立面專項整治活動是我市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改善環境景觀、提升城市形象、推進“雙創”工作的重要舉措。整治工作能否取得圓滿成功,是對各部門、單位執行力的檢驗,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強化責任,落實措施,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治工作任務。 2.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分管負責人為組長,市城管局牽頭,市監察、財政、公安、供電、廣電、電信、移動、聯通、燃氣、泰興鎮等部門、單位為成員的建筑立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建筑立面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和驗收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市容管理科內,市城管局分管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建筑立面專項整治的日常工作。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成立相應的工作班子,并明確一名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本部門、單位建筑立面整治工作,確保建筑立面整治工作有序推進,按期完成。 3.廣泛宣傳發動。通過新聞媒體,大力宣傳整治工作的目的和意義,公開政策方案,報道整治成果,使建筑物立面整治工作深入人心,爭取社會各界、廣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確保整治工作平穩、扎實、有序推進。 4.落實工作責任。市公安局、泰興鎮要負責協調處理居民樓建筑物立面整治過程中遇到的矛盾,對無理取鬧、阻礙整治工作的行為進行現場處置。同時,要制定工作預案,落實防范措施,力保整治成功,社會穩定。市政府辦、監察局要對各有關部門、單位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開展專題督查,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整治原則及責任分工,對照整治要求,迅速自籌資金,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各項整治任務實施到位。市財政局要做好居民樓建筑立面專項整治工作經費的測算、安排,并及時足額撥付,為整治工作順利推進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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