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總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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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興市總工會主要職責 市總工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于工人運動、工會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工會工作計劃,組織實施上級工會的工作部署和全市工會代表大會的各項決議。 (二)開展工人運動、工會理論、工會改革和工會工作等課題的調查研究,為黨和政府提供決策依據,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 (三)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有關政策、法規的制定,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反映職工的愿望和要求。 (四)指導全市工會基層組織建設,開展建設“職工之家”活動;指導鄉鎮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的工會組建設和依法開展工作;參與建設現代企業制度工作;領導市產業工會。 (五)參與和推動企業改革,協調勞動關系,配合黨和政府參與調節社會矛盾,促進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 (六)加強企業民主管理制度建設,指導和組織職工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工作,不斷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企事業單位的勞動安全、衛生保健的監督檢查工作;做好職工生活福利、社會保障、退休職工管理服務和職工物價監督檢查工作。 (八)組織和指導職工開展社會主義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技術協作和發明創造活動。 (九)受市政府委托做好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的推薦評選和管理工作。 (十)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各級工會開展職工政治思想、文化、科學、技術教育和健康有益的文化體育活動,提高勞動著素質,建設“四有”職工隊伍。指導職工學校、工人文化宮的建設。 (十一)協助系統、鄉(鎮)黨委和市直單位組織協調推薦系統、鄉(鎮)工委和市直單位工會的領導人選,負責系統、鄉(鎮)工委和基層工會干部的培訓工作。 (十二)負責女職工工作,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 (十三)負責全市工會經費的收繳、管理、審查、審計工作,研究、制定工會企事業發展的有關規劃、措施、指導、協調工會企事業的發展,管理工會資產。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及上級工會交辦的有關事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