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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確定面試人選
普通高中、中等專業學校、初級中學、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分別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按各學科招聘計劃數3倍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確定的面試人選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但考生筆試成績低于該學科最高筆試成績60%的,不得參加面試。如出現考生成績在起分線上相同的情況,實行同分跟進。
面試起分線及參加面試人選名單于2012年7月25日公布。
2.資格復核
面試人選于2012年7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學歷(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到泰興市教育局接受資格復核,資格復核合格人員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不接受資格復核的作放棄面試資格處理。因考生放棄資格復核或資格復核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在該學科筆試合格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面試組織
面試時間:2012年7月30日。
面試由泰興市教育局統一組織,主要考核考生必備的教育教學能力。面試形式為說課(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崗位和學前教育崗位面試形式為專業技能測試),說課時間15分鐘,考生提前1小時按指定的內容獨立備課;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崗位和學前教育崗位專業技能測試方式由評委現場確定。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具體事宜詳見面試通知書。
各學科面試評委小組由7名評委組成。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后,由紀檢員、計分員在評委給出的成績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然后取有效評分的平均值作為考生的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數),現場向考生公布。
面試結束后,對面試合格的考生按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總成績。
(五)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確定體檢人選時,如出現總成績在起分線上相同的情況,實行同分跟進,增設招聘崗位,并在選崗前公布。
體檢人選名單于2012年8月1日前公布。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及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衛生廳、江蘇省公務員局《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通知的通知》(蘇人社發〔2011〕136號)執行。
體檢人選于2012年8月2日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到泰興市教育局領取體檢通知書。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在該學科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六)考核
泰興市教育局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要求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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