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服務 辦實事丨市水務局:簡易審批 規范便捷小微涉河建設
編者按: 金杯銀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爭口碑”是今年我市組織市級機關部門(單位)開展“五爭”競比活動的重要內容,至目前,今年確定的30件“爭口碑”實事項目進展怎樣?成效如何?市黨政督查室(效能辦)聯合市融媒體中心推出專欄《優服務 辦實事》,跟蹤實事項目進展情況。本期聚焦——市水務局:推行全市內河小微涉河建設項目簡易審批。 鹽泰錫常宜鐵路06標段需跨越44條河道,在泰興市水務局的指導下,施工單位采用鋼便橋或涵管方式建設臨時便道,通過填報《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審批表》替代傳統防洪評價報告書,申報材料從原先的8項精簡至2項,僅3天就獲得批復,開工時間提前了半個月。
以往,所有涉河建設項目均需按常規審批程序辦理,要求提交立項批文、洪水影響評價報告等材料,并需組織審查或專家論證,而小微項目常因材料缺失無法獲批,易形成違法建設。現在,針對工期短、投資少、對防洪影響小的小微項目,推行簡易審批,建設單位僅需填寫審批申請表并承諾相關措施到位,即可按簡化程序快速獲批。
一表替代報告,材料大幅精簡。企業原先需要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書并通過專家審查會,現在只需要簡單填寫相關表格。 審批時限壓縮,效率顯著提升。將報告編制并委托專家評審包含在內,常規總審批時間評價至少需要30天,實行審批表后可縮短到3天。 節約企業成本,綜合效益顯著。僅編制評價報告并評審,單項平均估算節省投資約五萬多元,疊加計算企業的時間成本和早投產早見效,綜合效益顯著。
“下一步,我局將以三個聚焦持續深化簡易審批表制度改革:一是聚焦標準細化,針對不同項目類型制定個性化審批清單,進一步壓縮自由裁量空間;二是聚焦服務延伸,建立市鎮聯審機制,水利站代辦制度,讓群眾辦事不出鎮;三是聚焦制度優化提升,計劃每年開展服務回訪,通過企業座談會、滿意度調查等方式,動態優化審批流程,打造‘快審批、優服務、強監管’服務品牌,讓小微涉河建設項目審批成為展示水務改革成效的亮麗窗口。”市水務局局長陳榮軍說。 如您對 推行全市內河小微涉河建設項目簡易審批 有其他意見和建議 請掃描下方二維碼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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