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的通知》,要求中小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收取與管理必須遵循自愿、非盈利和公開透明的原則。義務教育階段服務性收費項目為4項,代收費項目為6項,共10項。普通高中教育階段服務性收費項目為3項,代收費項目為8項,共11項。清單之外不得收費,該規定自2025年秋季學期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