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資項目審批中介機構管理辦法》出臺 持續提升“泰省心”營商環境品牌特色
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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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政府投資項目審批中介服務,提升我市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效能,日前,我市制定出臺《泰興市政府投資項目審批中介機構管理辦法及考核細則(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將對全市行政區域內的政府投資項目審批中介機構的服務行為加強監督管理。 《辦法》規定,行政審批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依法提供中介服務,遵循誠信、公平原則,恪守從業規則和職業道德,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中介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同時,加強事后評價,明確項目單位在中介機構履行服務后,通過中介超市登記服務完成情況,并對其服務質量、服務時效、服務態度、服務收費、服務規范等方面進行滿意度評價。評價結果作為星級評價及公開選取的依據。 《辦法》提出,將對中介服務機構的信用等級評價和年度考評采用百分制,依據得分高低,將中介機構信用等級和年度考評劃分為甲等(90分及以上)、乙等(80分及以上,90分以下)、丙等(70分及以上,80分以下)、丁等(70分以下)四個等級,記入信用檔案,并列舉了十二條明令禁止行為以及三種“一票否決”的“黑名單”行為。 《辦法》印發后,將對我市從嚴加強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提供有力依據,下一步,市相關部門將以《辦法》為基礎,不斷做好宣貫,針對性解決當前我市存在的部門監管不到位、服務評價不規范等問題,力求打造公平、高效、開放、透明的中介服務市場,持續提升“泰省心”營商環境品牌特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