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印發《關于提高2024年城鄉低保、上世紀六十年代精減退職老職工、特困供養、困境兒童及特殊困難殘疾人補助標準的通知》,決定從2024年7月1日起,提高全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和困境兒童及特殊困難殘疾人補助標準。 根據通知內容,自7月1日起,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至830元/人·月。分散和集中供養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提高至1079元/人·月。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補貼標準提高至1992元/人·月。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父母監護缺失的兒童、父母無力履行監護職責的兒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低保和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殘兒童,其他家庭重病重殘兒童和低保家庭中非重病重殘兒童,保障標準分別按照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補貼標準的100%、60%、50%執行;低收入家庭中非重病重殘兒童,保障標準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50%執行。低保家庭外無固定收入智力、肢體、精神、視力重度殘疾人補助標準提高至830元/人·月;低保家庭外無固定收入三級、四級精神、智力殘疾人補助標準提高至166元/人·月;一戶多殘、依老養殘家庭殘疾人補助標準提高至498元/人·月;低保家庭內重度殘疾人補助標準提高至290.5元/人·月;低保家庭內非重度殘疾人補助標準提高至207.5元/人·月。城鎮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維持130元/人·月不變,農村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提高至120元/人·月。 截至6月底,我市共有城鄉低保對象7508人,特困人員7242人,享受生活補貼困境兒童1959人,領取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對象13352人,領取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10294人,全市共計46729人次困難群眾受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