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行為,保障全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促進生鮮產品消費市場規范有序發展,日前,市市場監管局開展“生鮮燈”專項檢查行動,對城區和鄉鎮的41家農貿市場進行突擊檢查。 2023年12月1日,《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正式實施,明確規定“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生鮮燈”能遮掩瑕疵、美化食品外觀顏色,以“虛假好看”的賣相影響消費者在選購時的辨別能力,不利于市場公平競爭,且影響消費市場健康發展。 在中南農貿市場,執法人員仔細察看“生鮮燈”使用情況。記者看到,過去市場上普遍使用的“生鮮燈”已不見蹤影,取而代之的是一盞盞白色照明燈,肉類、海鮮等是否新鮮用肉眼清晰可辨。 據悉,此次檢查對象為全市從事蔬菜類、水果類、肉類、禽蛋類、水產品類等生鮮食用農產品銷售的主體,包括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場超市、食用農產品平價店等各類經營單位和經營戶。重點突出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等業態,加大整治力度。 “剛剛我們檢查出你使用了‘生鮮燈’,這個燈光的顏色會誤導消費者的判斷。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現在立即整改。”在新街鎮的兩家鹵菜店,執法人員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此次檢查行動中,執法人員及時向商戶講解相關法律法規,告知各商戶使用“生鮮燈”的危害性和違法性,督促經營者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制度,引導經營者和消費者積極參與到食用農產品“生鮮燈”的治理行動中,促進食用農產品消費市場健康發展。 經過集中檢查,共查出違規使用生鮮燈商戶21戶,查處市場周邊存在過期食品商家5家。接下來,市市場監管局將持續開展“生鮮燈”常態化排查治理,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效,為廣大消費者營造放心安全的食用農產品消費環境,切實保障好群眾的食品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