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行政審批局與水務部門密切配合,率先推行涉水審批“多評合一”改革,切實減輕企業成本負擔,加快行政審批提速增效。 此次改革明確全市行政區域內控制性詳細規劃已編制完成的經濟開發區、特色小鎮以及其他有必要開展區域水影響評價的區域(需要泰州市級及以上審批的除外),其防洪影響評價、水土保持方案和水資源論證事項,可以實行區域水影響評價;未實施區域水影響評價的單個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根據建設業主意愿,推行涉水“多評合一”審批。區域水影響評價由區域管理方將“防洪影響評價”“水土保持方案”“水資源論證”合并為“水影響評價報告”;區域外建設項目由項目建設方將單個項目涉及的“防洪影響評價”“水土保持方案”“水資源論證”合并編制一個報告,組織一次性審查,統一進行審批。 同時,對于已完成水影響評價的區域,實施負面清單管理和承諾備案制審批,符合區域準入標準的建設項目簡化辦理;區域外建設項目相關的涉河審批、水土保持、取水許可等事項,審批機關只召開一次審查會,只下達一份審批文件。 下一步,市行政審批局將在涉水審批“多評合一”基礎上,認真總結經驗,并聯合更多部門探索在其他審批領域推廣“多評合一”改革,讓改革紅利惠及更多企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