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市集中補領婚姻登記證工作會議召開,進一步深化便民服務,全面落實省集中補領婚姻登記試點工作要求。 婚姻登記關系到千家萬戶,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集中開展補領補辦工作是實施婚姻登記“跨省通辦”的必要基礎,是方便群眾辦事的有效舉措,是補充完善全省婚姻登記證電子證照庫的實際行動,通過補領、補辦婚姻登記證,實現相關部門信息共享,當事人辦理有關服務事項時,可以不用提交婚姻登記證,避免了當事人急需婚姻登記證時(比如財產繼承)因一方或雙方原因無法及時補領(補辦),影響相關事項順利辦理、甚至影響本人或親屬合法權益的充分保障。 本次集中補領婚姻登記證工作,采取到鄉鎮巡回集中辦理的方式,時間為2023年9月19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會議解讀了《泰興市集中補領婚姻登記證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并進行了相關業務培訓。 附:明確補領、補辦情形 1.補領婚姻登記證。在我市婚姻登記機關依法辦理婚姻登記,婚姻登記證遺失、損毀,信息不一致、不齊全或者其他原因影響使用的,符合補領條件,可以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 2.補辦結婚登記。195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頒布實施以來,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未辦理結婚登記、至今均未與第三人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符合結婚登記條件,可以申請補辦結婚登記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