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領證,須在一方戶籍地辦理,曾給很多在外地打拼的“準新人”帶來不便。日前,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本月起,婚姻登記能“跨省通辦”了,這意味著市民結婚登記、離婚登記可跨省辦理。 據了解,民政部不久前公布稱在全國21個省(區、市)試點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新政策實施以來,我市已經有不少“準新人”向市婚姻登記機關打來電話咨詢。 根據相關工作方案,我市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時間將延長至2025年5月11日。辦證中,一方或雙方戶籍地在本省的,除按照《婚姻登記條例》規定當事人需要提交的證件外,無需另行提交居住證,并可以在本省(區、市)任意一個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雙方均非本省戶籍的,當事人選擇在一方經常居住地申請辦理婚姻登記的,除按照《婚姻登記條例》當事人需要提交的證件外,還應當提交一方當事人經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證。 需要注意的是,按相關要求,此次在試點地區“跨省通辦”只辦理“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補領婚姻登記證、婚姻檔案查詢、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和涉外、涉華僑、涉港澳臺居民婚姻登記不屬于“跨省通辦”范圍,需要當事人回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市民政局工作人員提醒,婚姻登記“跨省通辦”實行婚姻登記預約與現場受理并行機制,市民可通過“支付寶-蘇服辦-婚育養老-婚姻登記預約”提交業務申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