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泰興市救助管理站 被評為 泰州市(2020-2021年度) “青少年維權崗”單位 根據,《關于開展 2020-2021 年度泰州市“青少年維權崗”創建活動的通知》(團泰委聯〔2020〕19號)精神,各地各行業系統積極組織開展泰州市“青少年維權崗”創建活動。經組織申報、單位創建、基層評估、創建活動領導小組審核、集中公示等程序,共命名泰州市姜堰區社會治理服務中心等22家單位為2020-2021 年度泰州市“青少年維權崗”。
近年來,泰興市救助管理站積極開展“青少年維權崗”創建活動,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未成年人救助保護為重點,按照“自愿救助,無償救助”的原則,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未成年人及時給予救助。在站內增設了心理輔導室、健身房、沙盤室、兒童書屋等,進一步豐富未成年人在滯留期間的學習娛樂生活。同時設立了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對遭受家庭暴力或臨時遇困的未成年人開展積極有效的保護工作。聯合泰興市檢察院開設了“滿天星”工作室,對救助的未成年人開展教育矯治、心理疏導工作,引導未成年人回歸社會、回歸家庭。對智力、精神上有障礙的未成年人,通過尋親幫助其盡快回歸家庭;對無法查找到監護人的未成年人,將按照相關規定移交福利機構予以安置,并納入臨時救助范圍予以保障,切實維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
編輯:匡帥 審核:陳慶國 邱永華 監審: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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