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開會議,傳達學習泰州市《關于進一步壓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四方責任”的通知》,要求全市上下深入貫徹全國、省疫情防控電視電話會議的部署要求,進一步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四方責任”,扎實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指出,各市(區)黨委、政府對屬地疫情防控工作負總責。要落實屬地防控責任,按照“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和“動態清零”總方針,進一步健全常態化疫情防控機制和應急指揮體系,進一步統籌公安、衛健、商務、市場監管、交通運輸、文化旅游等部門防控力量,進一步強化對重點場所、重點單位、重點人群及社會面的摸排管控措施,堅決筑牢疫情防控堅實屏障。要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全面落實監管責任,重點加強對火車站、汽車站、賓館、酒店、商場、農貿市場等領域疫情防控工作的實時監管,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守好門、管好人。要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各水路口岸要繼續鞏固好防范境外輸入的防線,對來泰船舶船員換班等嚴格實行“熔斷”機制,醫療機構要進一步強化預檢分診、發熱門診“哨點”作用,車站碼頭、公共交通等場所做好行業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完善防控設施,開展防控宣傳。要落實個人防控責任,教育引導廣大市民群眾強化防護意識,落實個人防護責任,嚴格限制前往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縣(市、區),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城市的其他縣(市、區)。
通知還對依法處置違法違規行為,對疫情防控指揮調度不力、未嚴格落實疫情防控監管責任的部門,以及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的處罰情況進行了規定。號召全市上下團結一心,共同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記者 胡新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