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欄上有警示牌,作為行人,請遵守交通法規,否則要處20元罰款。”日前,在城區大慶路與羌溪路立交橋東側,針對非機動車違法行為多發的現象,市交警大隊新區中隊組織警力開展集中整治,新區中隊中隊長王全智現場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置和管理。
記者在現場發現,一些電動車駕駛員為了抄近道,在非機動車道內逆向行駛。前期,交警部門在中分護欄以及各個路口均設置了“禁止逆向行駛”交通標識,并利用廣播開展交通法規宣傳。
為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在文明城市創建“小微”問題百日整治行動中,市交警部門對照任務清單,扎實開展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嚴查交通違法行為。同時,舉一反三,全面更換破損、陳舊的交通安全設施。下一步,交警部門將實施一條線、一盞燈、一塊屏等“四個一”工程,對城區道路交通標線標志開展全面排查,更新陳舊破損、字跡模糊的標線標志;對倒計時缺筆畫的紅燈綠以及工作不正常人行信號燈,開展全面排查、維修;在城區重要出入口,增設交通信息顯示屏,及時發布路況信息,開展文明交通宣傳。
市交警大隊秩序勤務中隊副中隊長張軍表示:“針對市區雙向六車道以上的道路沒有設置中分欄的,比如根思東路、龍河東路等道路,我們將全面補設到位,通過規范的交通安全設施建設,全面守護交通參與者生命和財產安全。”(記者 胡新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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