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發布通知稱,國務院批準文化和旅游部確定的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共計185項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擴展項目名錄共計140項,我市的泰興花鼓入選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傳統舞蹈項目。
泰興花鼓原是舊時泰興農民藝人靠賣藝為生而產生的一種傳統舞蹈,至今已有300余年歷史。其以紅燈、蓮湘、竹板、鏜鑼等為道具,因主要道具為燃燭紅燈,日夜都能表演,故又名“夜火燈”。
泰興花鼓發源于原泰興縣廣陵區南沙鄉秦家樓,據《明齋真識·廣陵韻事》記載推斷,至今已有三、四百年歷史。起源之初,民間藝人往往以一家、幾家或同村一伙人自行組合,靠“打花鼓”謀生。平時沿門挨戶演出,或在街頭、村頭、廟會、集場作廣場演出。如逢豪門大戶喜慶堂會,則在室內表演。歷經多代藝人演繹傳承,泰興花鼓于150余年前始成為成熟的傳統舞蹈。
解放后,在我國普查、搶救、挖掘、整理民間藝術遺產等一系列工作中,泰興文化館的有關工作人員自上世紀50年代即多次深入原泰興縣廣陵區秦家樓一帶,挖掘、收集泰興花鼓的歷史資料。在實地采訪中,他們向當時幸存的老藝人(年齡大多在七十以上)一步一趨地學習,一招一式地記錄,并對泰興花鼓進行了加工整理。
現時,泰興花鼓已從舞臺走向更廣闊的天地,2013年,參加央視《豐收中國》《傳奇中國節》現場演出;2015年11月,由30多人組成的廣場舞,赴南京演出后,獲第十一屆江蘇省“五星工程獎”。繼2008年參加泰州迎奧運火炬傳遞活動后,同年列入泰州市非遺保護項目,2009年又被列為江蘇省非遺保護項目。(記者 胡新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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