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禁止燃放和銷售孔明燈的宣傳工作,保障居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近日,古溪鎮政府牽頭安監、農電、市場監管等部門,聯合開展查處違法銷售孔明燈行動。
此次行動中,執法人員對轄區內橫垛社區、古溪鎮區進行全面摸排,共計查處違法銷售孔明燈攤點2處,收繳孔明燈68只。古溪供電所對違法銷售孔明燈的攤主進行了宣傳教育,發放了禁止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的宣傳頁,告知攤主禁燃、禁售孔明燈已在《泰州市電力保護條例》《江蘇省電力條例》中明確規定。攤主紛紛表示接受,主動上交剩余孔明燈并保證不再銷售。
據悉,本次行動大力減退了社會上違法銷售孔明燈的熱度,凈化了市場銷售環境,同時提高了轄區群眾對燃放孔明燈危險性的認識,加強了群眾安全環保意識。群眾紛紛表示,非常支持孔明燈的禁放工作,在全鎮營造了共建生態家園的良好氛圍。(通訊員 張夢靜 黃聰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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