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胡新芳)近日,記者從稅務部門了解到,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依據相關規定,納稅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對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
稅務部門提醒,如果未能及時關注、修改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可能會對明年繼續享受政策帶來一定影響。即使沒有變化,建議最好還是核對下信息是否正確。
此外,稅務部門表示,有四種情況需要修改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想修改2021年贍養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的扣除比例;有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請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夫妻一方不再申請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報;房租和房貸需要替換扣除的情況,即2021年不再申報住房租金,改為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或2021年不再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改為申報住房租金。
那么如何確認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進入“個人所得稅”APP首頁后,點擊熱點專題“開始確認2021年度專項附加扣除啦”,接著選擇扣除年度“2021”,就可以開始各種操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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