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蔣凱)日前,我市印發《泰興市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實施方案》,作為泰州市首批入市改革試點縣市,將按照“統籌謀劃、先行先試、完善提升、全面推進”的工作思路,結合實際和群眾期盼,在堅持土地性質不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的前提下,建立了“同地同權、流轉順暢、收益共享”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管理框架,為全市鄉村振興戰略和城鄉融合發展提供多元用地保障。
據了解,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是黨中央、國務院對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關鍵環節,是我市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城鄉融合發展的重要抓手。其作為新《土地管理法》中一項重大改革創新舉措,改變了過去農村土地必須征為國有才能進入市場的局面,能夠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
試點工作中,我市以堅持農村集體土地所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為底線,完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產權制度,因地制宜有序推進試點,確保社會穩定、風險可控。以國土空間規劃(村莊規劃)為引領,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空間管控邊界,執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規則。落實盤活存量、嚴控增量、優化布局、提升效率的要求,提高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堅持政府搭臺、政策引導、市場化運作,健全要素市場運行的體制機制,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依據市場規則、市場價格、市場競爭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注重發揮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村民自治組織作用,實現農民集體對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自主管理和民主決策,確保入市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公開透明,合理平衡國家、集體和農民個人利益,維護入市各方權利,保障交易安全。
據介紹,通過開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將明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內涵、模式和程序,完善市場交易規則和服務監管制度,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健全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產權制度,探索相關工作制度的銜接機制,形成可借鑒、可復制、可推廣的試點成果,為全面開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工作積累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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