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盧怡 通訊員 蔡良)8月5日上午,市政協舉辦重點提案辦理協商會。市政協委員沈榮軍提出的《關于規范城市交通標識的建議》作為重點提案,由副市長、公安局局長李雙山和市政協副主席劉建聯合督辦,并就該重點提案的辦理落實情況開展專題協商。
李雙山、劉建帶領公安、住建、交運等部門單位負責人和相關政協常委、委員,視察了城區部分交通標識的設置情況,實地查看了國慶路與鎮海路路口、文昌東路與文江南路路口、濟川中路與國慶路路口。
會議聽取了市公安局關于該提案辦理情況的匯報。與會委員結合視察和辦理落實通報情況發表了意見和建議。據介紹,我市的道路交通標志標識和信號燈設置,在建設期間,主要按照與道路建設“四同步”的要求,嚴格執行“誰建設,誰負責”的規定,建設完成后,由建設方交由交警部門負責維護管理。目前,全市共有交通信號燈302處,已交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維護的有198處。近年來,為推進城市交通標識規范化建設,市公安局積極會同住建等部門,狠抓“梳理排查、源頭管控、強化維保”等工作措施,取得了階段性工作成效。
會議要求,城市交通標識的設置要以法規和標準為依據,要以人民群眾滿意為導向,要以提升城市形象為抓手,要以暢通群眾出行為目標。要堅持科學性、規范性,體現便民化、人性化,同時要突出文化內涵,展現城市風貌,著眼高點定位、長遠發展,強化城市交通標識規范建設的統一協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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