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燕麗娟 通訊員 周志榮)近日,市人社局聯合相關部門,對我市高危企業從業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能提升行動作出部署,將高危企業從業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納入政府補貼培訓范圍,進一步促進我市高危行業領域職工安全技能提升,打造高素質工人隊伍。
補貼對象及標準:本市戶籍或在本市交納失業保險金1年以上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經專門培訓并考核合格,初次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并在泰州市范圍內從業的,按照500元/人的標準給予培訓補貼。本市參加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燃氣經營企業從業人員等高危崗位從業人員培訓,取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的,給予300元/人的培訓補貼;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的,給予500元/人的培訓補貼;對建設行業企業從業人員參加復檢延期培訓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200元/人補貼。在泰州市范圍內從業的特種作業人員經專門培訓并考核合格,初次取得應急管理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給予培訓補貼500元/人,復審或延期換證培訓考核合格的,給予培訓補貼200元/人。泰州市范圍內的高危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經專門培訓并考核合格,初次取得應急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知識和能力考核合格證》,給予培訓補貼300元/人,復審或延期換證培訓考核合格的,給予培訓補貼100元/人。
以上職業培訓補貼每人每年不超過3次,同一職業同一等級不可重復享受。
申領流程為,個人或企業向行業主管部門提交申請表、相關證書復印件、稅務發票或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等相關資料,申領補貼;行業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各行業主管部門和市人社局分別在部門網站上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后,撥付補貼資金。
補貼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符合條件的人員自獲證之日起6個月內申請補貼,2019年獲證人員于2020年9月30日前申請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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