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姚翔 通訊員 朱羽)3月3日,市公安局治安大隊主動服務、牽線搭橋,將31.8噸硝酸被安全轉運至一家有儲存資質的企業。
近期,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在檢查我市錦匯化工有限公司時發現,該企業計劃拆除廠區內的硝化裝置項目,但生產線儲罐內尚儲存約31.8噸含量為98%的發煙硝酸。經了解,該企業自2016年6月底停止了生產線中關于使用硝酸為生產原料的硝化生產工藝。時間一長,儲罐可能存在閥門老化、罐體破損等重大危險,一旦發生意外后果不堪設想。
該大隊危管部門高度重視,迅速與有資質儲存硝酸的我市遠東乙醛酸制造有限公司負責人取得聯系,將這批硝酸儲存于該公司的儲罐內。同時,指導雙方負責人系統做好出庫、入庫審批備案,確保轉讓工作依法有序完成。
為安全轉移這批硝酸,該大隊聯合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應急管理局集體協商,擬出《泰興錦匯化工廠有限公司發煙硝酸轉讓處置方案》,明確雙方企業、管委會、應急管理局和公安局5家單位各自職責和分工,提出了科學安全的處置方法,確保萬無一失。
在警車的護送下,這批30余噸的發煙硝酸被安全轉運至我市遠東乙醛酸制造有限公司的儲罐內。
泰興錦匯化工有限公司總經理趙衛國說,市公安局為企業排憂解難,主動協調相關部門,幫助企業依法依規處置硝酸,解除了企業的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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