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胡新芳 通訊員 吳贊)“對信訪人的嚴重失信行為,可以依法向社會公開失信信息,實施‘黑名單’管理……”近日,元竹鎮信訪辦工作人員對一個老上訪戶如是說。
該信訪人系元竹鎮蔣堡村村民,因拆遷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但經判決后,其本人不服判決,仍多次進京赴省上訪。多次“取鬧”后,該信訪人覺得上訪是給自己牟取利益的一條途徑,便借上訪之名無休止地提出無理要求,以鬧事制造“壓力”要挾政府。
面對這種“鬧劇”,元竹鎮依照信訪人失信懲戒辦法,鎮信訪辦第一時間向該信訪人告知了失信懲戒具體事項。聽過懲戒措施后,該信訪人面露難色,覺得以前上訪無關緊要,但失信懲戒會影響到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思考一番后,信訪人簽訂了停訴息訪承諾書,表示不再上訪。
自《泰州市信訪人失信懲戒辦法》出臺以來,在面對無合理合法訴求但仍去省進京的老上訪戶,元竹鎮信訪辦工作人員總會多次強調“嚴重后果”,一方面改變信訪人認為無理上訪“無關緊要”的態度,另一方面也給無正當訴求的上訪人戴上了“緊箍咒”。目前,該鎮信訪積案化解率明顯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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