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葉晶 記者 姚翔 王姝文)日前,民政部舉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專題新聞發布會,民政部黨組成員、副部長高曉兵介紹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有關情況。據悉,關愛事實孤兒做法源于我市檢察院2017年支持起訴的一起“事實孤兒”遠遠(化名)申請宣告母親失蹤案。此案被評為全國檢察機關“未成年人全面綜合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意見》實現兩個方面突破
據高曉兵說,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指父母雙方不能正常履行撫養和監護責任的兒童,通俗地講就是事實孤兒。目前據不完全統計,全國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大約50萬左右。為解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問題,根據中央領導同志的指示精神,6月18日,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財政部等12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據介紹,該《意見》重點實現了兩個方面的突破。
一是除了父母重病、重殘等情形之外,明確將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人員的子女納入保障范圍。父母犯罪,子女無辜。父母的違法犯罪行為必然會受到法律嚴懲,但是孩子一天天成長,不能等也等不起,不能讓父母的錯誤影響到孩子的生存和成長。加強服刑人員未成年人子女的關懷,還能從源頭上解除服刑人員的后顧之憂,有助于服刑人員感受社會的溫暖,促進他們安心服刑,積極改造,早日回歸社會。隨著父母服刑期滿,恢復監護能力,也會按規定條件終止保障。
二是推進信息共享。《意見》指出,在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認定過程中,一般不要求服務對象提供各類證明,而是通過部門間信息比對的方式進行。另外《意見》還規范了認定流程、退出機制、保障措施、部門職責等。
一起典型的“事實孤兒”案例
13歲的小明終于有了一個臨時的“家”。在市檢察院和民政局的共同幫助下,他被寄養在村里一位老人的家中,每月能領到1450元孤兒養育金,還時常有人對他噓寒問暖。
小明的爸爸張某是一個工地上的攬工漢,2017年,因伙同他人作假,辦理汽車分期貸款,被市公安局立案偵查。2018年2月9日,市檢察院以涉嫌貸款詐騙、信用卡詐騙罪對他提起公訴,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銀鐺入獄后,張某后悔不已。他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正在讀小學六年級的兒子小明。自從三歲那年,小明的母親因病去世后,張某就一直帶著他在工地上生活。孩子的爺爺奶奶早已不在人世,家里也沒什么親人照看。
就在張某擔心不已的時候,2018年5月8日,市檢察院的檢察官們來到看守所,對被羈押人員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情況開展問卷調查。張某一聽,立即將自己的困難說了出來。
爸爸服刑的日子里,無人照看的孩子該怎么過?小明的情況瞬間牽動著檢察官的心。
第二天下午,市檢察院未檢科科長趙習芳便聯合民政人員,來到小明一家所在的村里,了解情況。聽說小明白天在學校上學,晚上還住在工地上,趙習芳等人又立馬趕往他所在的學校。
在學校里,趙習芳等人見到了小明,這個孩子性格內向,不愿多說話,提起爸爸,眼淚就掉了下來。他告訴檢察官,工地沒人給他做飯,他經常是餓著肚子去上學,在學校里吃一頓午飯,到了晚上,有錢會在外面隨便買點零食吃。
之后,民政局又對小明的親屬開展了走訪。但走訪的結果,讓人大失所望,沒有親屬愿意監護小明。
對此,檢察官認為,根據《泰興市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實施意見》規定,小明屬于“事實孤兒”(指父母雙方或其中一方雖然沒有死亡或失蹤,但是事實上不能提供經濟支持和照料的兒童),應當納入保障范圍。市檢察院迅速向市民政局發出了《檢察建議書》,建議妥善安置小明,將其納入享受事實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待遇。
很快,民政局便與村委會協商,確定由村委會擔任小明的監護人,對他進行家庭寄養。6月8日,根據檢察建議,市民政局還幫小明辦理了兒童福利證。在父親服刑的一年多里,他將享受孤兒待遇,每個月都會領到民政局給付的1450元孤兒養育金。
我市做法全省推廣示范全國
2018年2月,由市檢察院牽頭,市公安、法院、民政、教育、司法等九部門聯合會簽《關于“事實孤兒”關愛和保護工作實施辦法》,明確了“事實孤兒”的范圍:包括父母均被宣告死亡、父母均被宣告失蹤、父母一方宣告死亡(失蹤)而另一方服刑在押等9種情況。此外,還規定:民政、公安等單位負責摸排全市“事實孤兒”數目,符合申請宣告父(母)死亡(失蹤)等情況的,向檢察院、法院移交,由司法局指派法律援助;教育局負責將就讀的“事實孤兒”納入資助體系,人社部門優先為就業困難的成年“事實孤兒”安排公益性就業崗位等。
市檢察院的探索,很快引起了各地的效仿。2018年以來,無錫、淮安等地檢察機關也結合辦案,聯合相關部門,探索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權益案件強制報告制度,出臺關愛和保護“事實孤兒”工作實施辦法,并逐步推廣到了全省檢察機關。
“事實孤兒”現象也引起了江蘇省有關部門的關注。省民政廳聯合多家單位開展座談調研,于2018年5月底會同省高級法院、省檢察院、公安廳、司法廳、人社廳、衛計委等7部門聯合出臺《關于落實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有關問題的補充意見》(以下簡稱《補充意見》)。
《補充意見》細化了困境兒童分類,將“事實孤兒”納入救助范圍。2018年7月起,江蘇已將“父母監護缺失”“父母無力履行監護職責”等情形的“事實孤兒”納入救助范圍,做到“應保盡保,應救盡救”。
據了解,2018年,經江蘇省人大批準,江蘇困境兒童保障省級財政預算達6900余萬元,成為全國將“事實孤兒”納人幫扶救助范圍的引領示范省,逐步實現救助“全覆蓋”。2018年11月13日,民政部召開“事實孤兒”保障工作座談會,“江蘇經驗”示范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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