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姚翔 通訊員 志飛)5月27日,市人民法院聯合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和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共同發布《關于協同治理民間借貸維護金融市場秩序的通知》,旨在進一步規范民間借貸行為,有針對性地打擊“套路貸”、虛假訴訟等犯罪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據悉,這是我市策應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促進金融市場秩序穩定、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推出的一項重要創新舉措,在泰州乃至全省法院系統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據了解,為嚴厲打擊與民間借貸相關的刑事犯罪,實現標本兼治、協同治理,有效遏制民間借貸糾紛上升勢頭,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促進我市金融市場的良性發展,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市法院聯合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和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對民間借貸協同治理工作進行了專題研究,進一步明確各部門對民間借貸中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打擊處理的工作職責,根據有關法律及司法解釋,于5月27日共同出臺了《關于協同治理民間借貸維護金融市場秩序的通知》文件。
該文件分為七個部分,闡明了協同治理民間借貸糾紛的背景及意義,從建立“職業放貸人名錄”制度、加大對借貸事實和證據的審查力度等方面明確了法院的職責,明確了公安、檢察與法院在懲治虛假訴訟、高利轉貸、依法嚴厲打擊與民間借貸相關的重點領域犯罪等方面的職責,明確了公安、檢察、法院與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機構等單位在共享金融信息、防范金融風險等方面的職責,要求上述相關部門在防范和化解民間借貸各類風險中加強聯動,健全聯席會議制度,加強預警和研判,完善防范對策,共同建立起協同治理和規范民間借貸行為的工作機制。
市法院作為協同治理民間借貸行為的職能部門之一,依據《民法總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及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建立疑似職業放貸人名錄制度的意見(試行)》等規定,制定出臺《關于辦理涉疑似職業放貸人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意見(試行)》,并建立了“泰興市2018年度疑似職業放貸人名錄”。
該意見由市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牽頭、全院審判執行部門參與,經過充分調研、數據篩查,經該院審判委員會研究討論后形成定稿,共有16項條文。主要內容包括:建立內部協作聯動機制及各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疑似職業放貸人名錄定期公布制度,列舉了應當納入疑似職業放貸人名錄的五個方面的情形,決定對疑似職業放貸人實行動態管理,以及從立案、審理、執行、再審各個節點對疑似職業放貸人相關案件的審查、處理建立規范性制度,并就內部工作人員是否存在疑似放貸人編織關系網、充當“保護傘”、充當訴訟掮客、請客送禮等情況制定嚴格規定。
據介紹,該意見是在省高級人民法院現有規定的基礎上,對疑似職業放貸人的認定范圍作了適當的擴展,對法官審理執行此類案件更具有指導性和針對性,更符合我市實際,能更有效地遏制職業放貸人通過其他方式規避打擊的行為,從而做到精準打擊。《意見》的出臺,對于進一步規范民間借貸,統一裁判標準,遏制職業放貸人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等民事違法行為,防范化解非法借貸活動對我市金融市場帶來的各類風險,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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