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訊員 邰紀軒)近日,市紀委監委印發《泰興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違規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以進一步規范黨政機關及企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有效保障公務活動,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節約型機關建設。 專項治理范圍為自2017年1月1日以來,所有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的公務用車、業務用車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 本次專項治理清單式列出包括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車,公車私用,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下屬單位或私人車輛,由管理服務對象、下屬單位等派員駕車,或既領車補又乘坐公車,用公款報銷私家車輛維修保養等有關費用,使用單位公務加油卡給私車加油或用于個人消費、套現等,不執行定點維修、保險、加油制度,虛列、套取車輛運行費用(維修、保險、保養費等),使用固定車輛號牌以外的號牌或一車多牌,未噴涂統一公務用車標識、未安裝和不正常使用定位系統,未執行固定地點停放規定,擅自改變車輛使用性質,其他違反公務用車管理和使用規定的相關問題等13項治理內容。 治理步驟將序時開展研究部署、自查自糾、重點檢查、問題處理、總結提高五個階段的工作,并將本次專項治理納入正在開展巡察重點方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