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李鑫)3月8日下午,在市鼓樓文化廣場,市公安局開展《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宣傳活動。據了解,自今年2月1日起,《規定》正式施行。依照《規定》,行為人實施侵犯民警執法權威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民警因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本人或者其近親屬遭遇恐嚇威脅、滋事騷擾、尾隨跟蹤,或者人身、財產受到侵害的,民警所在公安機關和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采取保護措施,依法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 |
| (記者 李鑫)3月8日下午,在市鼓樓文化廣場,市公安局開展《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宣傳活動。據了解,自今年2月1日起,《規定》正式施行。依照《規定》,行為人實施侵犯民警執法權威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民警因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本人或者其近親屬遭遇恐嚇威脅、滋事騷擾、尾隨跟蹤,或者人身、財產受到侵害的,民警所在公安機關和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采取保護措施,依法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