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顧燦)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調解仲裁法》《企業勞動爭議協商調解規定》,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完善多元處理機制,切實加強基層調解組織隊伍建設,不斷提升基層調解組織的工作效能和社會公信力,充分發揮調解在爭議處理中的基礎性作用,10月25日上午,我市舉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員培訓班。
據了解,參加本次培訓的人員主要是來自各鄉鎮、街道人社所的工作人員和各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工作人員及企業人資管理人員,約130人。培訓主要針對勞動人事爭議政策法律法規、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實務、勞動人事爭議調解技巧等內容進行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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