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周偉)6月21日上午,市創建辦督查組工作人員對無牌照電動三四輪車闖禁區開展專項督查,發現部分市民存在僥幸心理,闖禁區現象多發,影響道路安全和城市文明形象。 在鼓樓北路與大慶路交叉路口,短短20分鐘時間內,督查人員就發現了4起無牌照電動三四輪車闖禁區現象。民警將車輛攔停后,根據《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對車主進行了處罰。 此外,在鼓樓東路與文江路交叉路口、大慶路與濟川路交叉路口、國慶路與濟川路交叉路口,無牌照電動三四輪闖禁區的現象同樣多發。交警在處罰的同時,加大了政策宣傳力度。 根據《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對依法不予登記的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采取禁止通行的措施。我市劃定的禁止通行范圍為鎮海路以西、陽江路以南、襟江路以東、澄江路以北形成合圍的封閉區域,并實行24小時禁行。交警部門提醒廣大市民,購買電動三四輪車,要選擇國家《機動車產品公告查詢服務系統》中涵蓋的品牌購買,以便上牌登記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