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秦銀生 何軍)過去,只要有一張工商營業執照和一張危化品經營許可證,就可以經營農藥生意。隨著國務院《農藥管理條例》修訂通過,農藥經營許可條件出臺,以后要經營農藥就得具備相關資質了。 3月24日,泰興市農委行政許可服務科和市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工作人員來到泰糧種業種子經營部,這家種子店想擴大經營范圍,經銷農藥。新出臺的《農藥管理條例》特別強調了農藥經營者的準入條件,從業者需要具備農學、植保、農藥等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者專業教育培訓機構56學時以上,掌握農藥和病蟲害防治專業知識,能夠知道安全使用農藥的經營人員。《農藥管理條例》還規定,農藥經營場所要有可追溯電子信息碼掃描識別設備,有進貨查驗、臺賬記錄、安全管理和崗位操作規程。三月以來,泰興市農委就分頭到各鄉鎮農藥經銷店進行宣傳,敦促業主對照條例,查漏補缺,盡快領取農藥經營許可證。 同時,根據規定,我市農藥經營者必須于2018年8月1日前,按照規定向市農委申領農藥經營許可證。逾期未領得農藥許可證繼續經營農藥的,將視作無證經營,責令停止經營活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