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王姝文 通訊員 桂鳴凱)根據國家糧食局等六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印發小麥和稻谷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的通知》、國家發改委等五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公布2017年稻谷最低收購價格的通知》精神,日前,市糧食局向社會公開2017年粳稻最低收購價收購政策,便于廣大農民、農場主和社會各界了解有關政策和相關要求,做好我市2017年粳稻最低收購價收購工作。 收購政策為:依質論價、優質優價,公平定等、準確計量,網銀結算、不打白條。 最低收購價是指承擔最低收購價收購任務的收儲庫點向農民直接收購標準品的到庫價。2017年粳稻最低收購價格以2017年生產的國標三等為標準品,每市斤1.5元,質量標準按稻谷國家標準(gb1350-2009)執行。具體指標為:水分14.5%以內,雜質1%以內,出糙率77%~79%(含77%,不含79%),整精米率55%~58%(含55%,不含58%),谷外糙米2%以內,黃粒米1%以內。相鄰等級之間等級差價為每市斤0.02元。 國家預案規定的稻谷最低收購價執行時間為2017年9月16日至2018年1月31日。我市啟動2017年粳稻最低收購價預案的具體時間,以省有關部門批準啟動的時間為準。當粳稻市場價格高于國家最低收購價水平時,停止收購。 據介紹,收購入庫的粳稻必須為2017年生產的國產粳稻,符合國標等內品質量標準。非標準品粳稻的具體收購價格水平,按照國糧發〔2010〕178號有關規定執行增扣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