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葉余華 通訊員 王再新)近日,市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通知,2017年度全市企業集體協商秋季集中要約、應約行動啟動。 本次企業集體協商要約的重點是策應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針對當前經濟形勢變化對企業的影響,結合企業不同的生產經營狀況進行協商。對生產經營良好的企業,協商的重點是職工工資“保增長”;對生產經營暫時困難的企業,協商的重點是工資待遇“保穩定”;對生產經營嚴重困難的企業,協商的重點是“保崗位”;對實行計件工資制的企業,集體協商的重點是勞動定額標準和計件單價。 突出行業(區域)集體協商,把健全協商主體、拓展協商領域、細化協商內容、提升協商實效、完善行業勞動標準等作為重點,指導單獨開展協商難的企業和行業開展行業(區域)性集體協商,并將協商領域逐步向知識密集型產業、新興行業拓展,不斷提升行業(區域)集體協商質量和覆蓋面。 堅持行業協商二元化、區域協商常態化、企業協商復合化、協商內容核心化的原則。將工資支付、保險福利等保障性內容作為基本議題,將工資增長、待遇改善等調整性內容作為重點議題,將工齡工資、職稱工資等激勵性內容作為拓展議題。遵循“工資分配向一線職工、技能職工、勞務派遣工傾斜”的原則,促使工資分配更合理,引導企業設置工齡工資、技能補貼、貢獻獎勵等補貼獎勵。突出維護勞務派遣工、農民工等群體的勞動報酬權益,著力協商解決同工不同酬問題。 本次要約的總體要求是,堅持“協商共謀、機制共建、效益共創、利益共享”的原則,抓住職工在勞動定額、工資報酬、津貼補貼、休息休假、獎金福利等方面的實際利益問題,不斷增強集體協商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全市開展集體協商“12345”工程,即開展一個行業或區域集體協商“以會代訓”觀摩活動,集體協商示范點企業20家以上,集體協商三星級企業力爭達300家,集體協商指導員、談判員培訓超400人,全市新增5個行業開展集體協商。2017年底,全市符合星級要求的企業數將達90%以上,其中二星級企業達40%以上,三星級企業達30%以上。 通知明確,各鄉鎮(街道)、園區(總)工會,系統、直屬單位工會要強化組織領導,嚴格工作程序,加強監督保障。對逾期未開展集體協商的已建工會及50人以上的企業,由上級工會通過“提示函”的方式,指導企業及時發出要約;對不積極應約或不按規范程序開展集體協商的企業,由協調勞動關系三方組織下發《集體協商建議函》,上級工會下發《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意見書》,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整改。對拒不進行整改的,則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發送《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建議書》,通過勞動保障監察部門依法查處,追究法律責任,降低企業及企業負責人的信用等級。在各級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評選、職工之家申報等評先評優活動中,簽訂集體協商協議為重要條件。沒有開展集體協商的企業,一律不得評為和諧勞動關系企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