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王姝文 通訊員 桂鳴凱)日前,記者從市糧食局了解到,該局將利用2個月的時間,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資產開展清查核查工作,全面摸清家底,規范和加強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資產管理工作,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防止資產流失,促進國有資產管理規范化、制度化,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據了解,這次核查工作是在2011年資產清查的基礎上,按照國有資產原值與凈值和實物與賬務相結合的清查原則,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財物料和資產對外出租、出借以及對外擔保等事項進行清查;對現有國有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分類歸檔、建賬立卡和確認工作,建立完整的系統國有資產管理臺賬,實現資產的動態管理。 賬務核查以資產清查基準日為時點,對各類國有資產進行全面清理。各企業上報的固定資產財務報表,要求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從2011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新建、擴建、改建的倉庫、辦公室、職工宿舍、簡易倉、烘干項目、變壓器增容、消防、機械設備等各項基礎建設設施,均應計入固定資產賬戶;對用省補資金、局配套資金維修的倉儲建設項目,根據財務制度規定,需計入固定資產賬戶的應計入固定資產賬戶,應列入費用賬戶的也應另計輔助賬;將資產清查數據與同年度資產報告數據、財務會計決算數據進行核對,完善信息。 市糧食局負責人介紹,該局還將組織開展損益認定。對于清理出的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資產盤盈和盤虧問題,不得瞞報虛報,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對于國有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法行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根據清查工作中發現和暴露的問題,進行全面認真分析,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進一步完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資產管理辦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