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姚翔 宋榕 李飛 通訊員 葉偉 國棟)在外的流浪人員,如果長時間找不到家人,也無法查明身份,他們將何去何從?近日記者了解到,經市公安局與民政局協調,我市首次為流浪人員集中辦理落戶手續,長期滯留我市的26名無戶口流浪人員因此成為泰興市民,享受生活照料、戶籍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和醫療費用報銷等待遇。
近日,市公安局濟川派出所民警來到市救助站,為這里的流浪人員拍照,辦理身份證。在救助站工作人員配合下,民警很快設置好背景,然后按照身份證件照的標準,開始為26名流浪人員一一拍照。
由于部分流浪人員患有精神疾病,他們面無表情,動作僵硬,且不聽指揮,因此給拍照工作帶來了不小的麻煩。市救助站站長吳玉華介紹,因為智力障礙導致神經系統有問題,越調整他們越吃力,所以只好邊歇邊拍。
經過救助站工作人員和民警的細心誘導,攝影師花了近2個小時的時間,才為26名流浪人員拍完照片。
市公安局濟川派出所教導員楊月梅介紹,該所民警在大走訪工作中,發現市救助站有26名流浪人員。這26個人因為是智力障礙,沒有辦法確認他的身份,落戶就出現了問題。如果不落戶,不僅不便于公安機關戶籍管理,也不利于他們享受相關待遇。
楊月梅說,民警回去后向派出所和市公安局匯報,市公安局和民政局溝通后,去泰州考察有關做法后商量,盡快通過綠色通道,為這26個流浪人員辦理集體戶口。為此,市公安局先在救助站增設了一個集體戶口,然后把他們組織起來拍照片,再給他們落實戶口。
據了解,這26名流浪人員都伴有不同程度的智力、精神或肢體殘疾,不能說明自己的真實身份,無法與親屬取得聯系。通過身份信息核查、DNA信息采集比對并在全國尋親網站進行尋親公告之后,仍無法查明身份。
因為沒有合法身份,導致他們雖然接受了政府的救助,但是不能辦理醫保等社會保障,殘疾的流浪人員也辦不了殘疾證,無法像普通人一樣享受相關的社會福利。而戶口問題的解決將使他們獲得合法身份。
“這些流浪人員一旦落戶后,就和泰興市民一樣,有了身份檔案。”楊月梅說。
市民政局社救科副科長李鵬程介紹,這26名流浪人員長期滯留寄養在救助站,一旦落戶后,便可享受到生活照料、戶籍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和醫療費用報銷等方面的待遇。下一步將把他們納入城市三無人員進行供養,他們的生活將會得到基本保證。
據了解,根據民政部以及公安部的相關文件精神,今后凡是滯留超過3個月且無法查明身份的流浪乞討人員,將一律由市救助站通過市社會福利服務中心上報給屬地派出所,解決戶口登記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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