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盧怡 通訊員 常繼平 孫海雯)“我的車終于可以回家了,感謝泰興的法官,對我們這些外地人也這么盡心盡責!”拿到被扣留的車輛,鹽城市濱?h的李某感激萬分。 近日,濟川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外地人因欠款車輛被扣的案件,就所欠款項、被扣車輛與對方進行了圓滿處理,真正做到案結事了。 李某因家境困難,遂貸款購買挖掘機,跟隨其姐夫薄某到我市承攬業務。因資金短缺,他向我市市民閆某賒欠柴油數萬元,遲遲未能歸還。聽說李某在我市的工程要結束,即將離開泰興,閆某遂將李某的挖掘機私自扣留,并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李某償還所欠款項。 李某的車輛被扣,工程無法按期完工,又無力償還欠款,心急如焚。無奈之下,他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閆某返還扣押的挖掘機并賠償損失。李某起訴的案件被移交到濟川法庭后,案件承辦人將此案與李某欠款的案件迅速合并審理。 庭審過程中,雙方都據理力爭,誰也不肯讓步,承辦法官考慮到如果不能盡快判決執行,可能會鈍化矛盾,于是想方設法多次協調。閆某擔心李某是外地人,無力償還欠款,一直不肯交出車輛。承辦法官認為,李某確實經濟拮據,拿不出錢來,扣留車輛給李某造成一定的損失,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扣車的損失在不斷擴大。最后,承辦法官找到了李某的姐夫薄某,在李某所欠款中扣除一定的扣車損失。在薄某的資助下,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李某當即履行還款義務。之后,承辦法官馬不停蹄地來到扣車現場,將被扣車輛予以放行,并完成了交接手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