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燕麗娟 通訊員 葉磊)為了進一步發揮法律援助的職能作用,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群眾的法律需求,市法律援助中心創新服務方式,充分發揮中心及各鄉鎮、街道工作站的心理咨詢師資源優勢,將心理咨詢服務引入法律援助工作。 心理咨詢服務窗口由市法律援助中心選派具有國家心理咨詢師資格的律師和法律服務工作者,對申請法律援助的群體適時開展心理咨詢服務。 在日常接待法律咨詢的過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發現,部分當事人由于思想偏激,在需要法律咨詢的同時更需要專業的心理疏導。心理咨詢服務的過程中,專業人員首先進行心理安撫,通過用心查找癥結、細心分析問題、耐心解答所惑等方式,解開當事人的“心結”,然后“辯法析理,雙方皆服”。 目前,市法律援助中心已開展心理疏導16起,全部“變訴為調”,在消除矛盾的同時有效節約了公共法律資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