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9日下午2時30分許,濟川街道鼓樓南路與南二環路交叉路口附近,發生一起兩人受傷的交通肇事逃逸案。 經過6個多小時的調查摸排,認定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現年35歲的周某,1998年因搶劫罪、盜竊罪被判刑,2005年因搶劫罪再次被判刑,2009年釋放后一直無正當職業,其肇事時所用的車輛是一輛二手的別克轎車。 當晚9時許,警方找到了周某及肇事轎車,要求其配合調查,但周某緊鎖大門,拒絕配合調查,在民警依法暫扣肇事轎車時,他手持剪刀、鋼筋打砸警車,追捅民警。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隊接到指令后,教導員張杰帶領林帥、王鋒、季波等民警、輔警火速趕往現場增援…… 增援:路面執勤民警被緊急調往現場
11月29日晚9時37分,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隊接到增援指令后,大隊帶班負責人立即用電臺、電話通知正在路面執勤的民警林帥、王鋒、季波等民警、輔警火速趕赴現場處置。“大概10時左右我們趕到現場,轄區派出所民警和交警已經將周邊及過路、圍觀的群眾疏散了。現場是一幢四間二層樓房,樓前是一條水泥路,一樓過道用鋁合金封閉,東西兩個大門,二樓頂部有閣樓相通。犯罪嫌疑人周某穿著秋衣秋褲,手扒二樓的窗戶,探出大半個身體,辱罵民警,并沖著民警叫囂要殺人,情緒十分激動。”林帥介紹。 “看到我們到樓下后,周某不斷地從樓上往人群里投擲鋼筋,一樓的大門已經被周某鎖死,我們一時進不去。” “當時擔心犯罪嫌疑人要跳樓,我們準備了兩套方案,一是迂回,從西側二樓頂上的閣樓悄悄進入東側的二樓,相機制服犯罪嫌疑人;二是強攻,從東側一樓大門破門直接沖上二樓,對犯罪嫌疑人實施抓捕。結果,閣樓的通道被犯罪嫌疑人封死了,我們只能啟用第二套方案,強攻。” 強攻:警服擋住了剪刀的刀尖
“周某把家里的燈全都關了,屋里漆黑漆黑的,踹開東側的大門后,我和王鋒手拿盾牌、警棍走在前面,季波、張教導員和一名輔警拿著抓捕器、手電緊跟著我們。剛走到樓梯的拐角處,周某抱著一臺電視機就往下砸,接著又抓過一把電腦椅砸向我們,我用盾牌擋住后,他縱身竄入二樓北側的一個小房間里,鎖上了房門。”林帥說。“林帥踹開房門后,周某從房間的東南角攻擊我們,我和林帥一左一右,不斷地用盾牌撞、擠犯罪嫌疑人,很快就把他從房間的東南角逼到了東北角。這個時候,我后面的戰友用兩把抓捕器把周某按在墻角。由于房間里的燈關著,只能靠手電照明,混亂中,周某用蠻力強行掙脫抓捕器,一把抓捕器的鋼質夾嘴都被他硬生生地掰斷了。周某右手握著半把剪刀,刀尖沖下,從側面沒有刺到林帥后,直接把刀尖抵在自己的肚子上,威脅我們不要再靠近,不然就自殺。就在我們一愣神的功夫,他猛地撞向林帥,把他撞退了好幾步,并跳到了桌子上。”躺在病床上的王鋒向記者介紹。 林帥說:“我退步的時候,正好看到電燈開關,我側身開燈時,周某從桌上跳下來,左手從我背后摟住我的肩膀,右手握著剪刀,照著我的胸部就是一刀!” 出手:奪刀搶下了戰友的生命
“周某刺向林帥時,大聲叫囂著‘我死,必須帶走一個!’在他拔刀再次捅向林帥時,我抓住剪刀,林帥順勢抓住周某的左手,我們兩個人合力將周某摔倒在地。”王鋒回憶說。“周某個子高,力氣很大,地又滑,倒地后,他右手掙脫我的控制,握著剪刀一直亂揮亂舞,我們幾個人花了很長時間才將他按住,掏手銬時,看到手上在流血才知道自己受傷了。完全控制住周某后,是戰友發現我的頭部和左耳后部也有傷口,醫生給我縫了20針。”王鋒顯得很淡然。 記者注意到,王鋒的左手食指、中指和左耳后部都有縫合的創口,特別是耳后的傷口長達十多厘米。 林帥說:“從破門到周某被完全控制,大概十分鐘左右,周某的第一刀刺穿了我的警服,第二刀直接捅向了我的脖子,生死瞬間,是戰友王鋒救了我的命,他是我的救命恩人!” 記者問王鋒,當時不害怕嗎?王鋒笑了:“當時的情況下不可能多想,也沒有時間多想,我當過武警,這是本能,我不能讓戰友受傷,必須迅速控制住周某的右手,不讓他再捅第二刀。說不怕是假的,我也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但如果下次遇上同樣的情況,我還會這么做!” 據了解,在這次行動中,還有一名輔警受傷。案發后,泰興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公安局的領導和社會各界人士先后到醫院,向恢復中的受傷人員表示慰問。 11月30日下午,警方暫以涉嫌妨害公務罪依法將犯罪嫌疑人周某刑事拘留。 記者 姚翔 特約記者 裕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