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蔣凱 特約記者 丁海容)為引導市民養成文明行為習慣,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日前,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制定出臺《泰興市民“新十不”行為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對市民日常行為劃出“紅線”。 9月中旬以來,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圍繞社會反映強烈、影響城市形象的市民日常不文明行為,梳理出24條市民日常生活中應該遵守的行為規范,組織各鄉鎮(街道)、開發園區和市級機關部門,通過《泰興日報》、泰興網、“智慧泰興”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泰興市民“新十不”行為規范》投票征集活動,共收到網絡投票和紙質投票23000余份,統計產生了10條市民關注度較高的日常行為規范。在廣泛征求相關職能部門和社會各界人士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出臺了《泰興市民“新十不”行為規范》,旨在通過制定行為規范,明確文明新標準,倡導文明新風尚。 《規范》內容包括:守序不插隊、垃圾不亂扔、車輛不亂停、馬路不亂穿、言語不粗俗、餐食不浪費、娛樂不擾民、寵物不擾鄰、旅游不失儀、守信不失約。 據了解,為大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質,在全市營造爭當文明市民的濃厚氛圍,市文明辦將聯合相關部門,在抓好學習宣傳和實施普及《規范》的基礎上,開展“摒棄陋習、擁抱文明”大型市民行為習慣教育勸導行動,引導市民自覺摒棄陋習、規范自身言行的同時,針對一些社會反映強烈的不文明行為和現象,相關執法部門將依法依規進行教育、勸導、處罰,著力形成依法依規管理的工作局面,切實提高城市公共文明程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