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虹橋鎮觀眾沈丹給《大眾關注》欄目打來電話,說她在虹橋鎮一超市買了一瓶果粒橙,回去后發現瓶內有異物,她已經與生產廠家聯系過多次,一直沒有得到妥善解決。 沈丹購買的是一瓶1.25升的美汁源果粒橙,從瓶蓋上可以看出沒有開啟過,生產日期為2010年7月16日,瓶內異物呈黑色,沉淀在瓶底,搖晃后漂浮到頂端。據沈丹介紹,這瓶美汁源果粒橙是她8月中旬在虹橋鎮一家超市購買的。 發現異物后,沈丹立即與超市取得聯系。虹橋鎮特易購超市總經理蔡云龍告訴記者,這瓶果汁是從他們這邊賣出去的,超市已經向顧客賠禮道歉,并且想辦法盡快幫她解決,跟生產廠家取得聯系,但廠里一個人都沒有來。 沈丹說,飲料瓶內發現異物,生產廠家應該負主要責任。為盡快處理此事,她也曾與生產廠家聯系過多次,但一直沒有得到妥善解決。 那么,遇到這樣的情況,沈丹該如何維權呢?記者來到了市消費者協會咨詢,據市消費者協會王旭東秘書長介紹,這瓶飲料因為沒有食用,沒有造成傷害,所以沈丹應該直接找超市解決。作為超市要將該商品退回,同時要向消費者打個招呼,另外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超市可以適當的給消費者一比一的返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