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市區河道管理,確保城區河道環境整潔,日前,市政府專題發文禁止各類船舶在市區河道長期停留。 連日來,市海事、航道、水務、公安、漁政等多個部門組成聯合執法組,向廣大船民宣傳禁泊條例,要求違章船舶自行離開。 據了解,這次禁泊區域包括:東至寧通高速、南至南三環路以南1.5公里、西至長江、北至蔡港河范圍內的河道,無船籍港、無船名船號、無船舶證書、船上違章搭建、以船為家、長期停泊在禁泊范圍內河道水域的船舶均被列入了清理對象。 據了解,船舶長期滯留甚至船上違章搭建,既影響河道美觀,同時給城市防洪帶來了一定的隱患,部分船民長期生活在船上,其生活垃圾隨意流放也給水體造成了污染。市有關部門表示,9月1日起將對未按規定撤離的船舶實施強制清理。 |
